什么是检验社会法治程度的客观尺度
王思鲁
【关键词】法治
【全文】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从人治过渡到法治的法律发展史。随着历史车轮的滚动,饱受了野蛮社会的压制和磨难,历尽了人格和尊严被任意践踏,人类终于迎来了现代文明的曙光,高举着“法治”的鲜艳旗帜,迈上了向法治社会进军的征途。
在人治国家,权力肆无忌惮,不受任何限制;公众法治意识淡薄,民主观念缺乏,认为诉讼是一件可耻的事,更没有“民告官”的意识,人民不愿告也不敢告。而在法治国家,公众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抛弃了“官贵民贱”、“官治民”的旧观念,重新树立和培植起全体社会成员的民主、法治意识。
在人治国家,法制大都不够完善,人治倾向非常明显,总统的权力至高无上,统治层的更替往往会引发较大的政策变动,甚至是社会动荡。而在法治国家,总统是任期制,下台以后只是一个普通的平凡人,并且大都出身于律师等对社会了解透彻的行业,而非政府官员。
在人治国家,政府假借是人民的政党而大肆收取费用和赋税,纳税人作为义务主体只有纳税的义务,而没有知情权,更没有发言权,权力义务严重失衡。而在法治国家,政府的财政收支公开、透明,以尊重和保障人的权利为依归,以弘扬权利本位为信念,遵循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使广大公民真正了解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贯彻了“天生我财自己用”的观念。
在人治国家,新闻是“政府的口舌”。 看不到新闻媒体任何关于动乱的负面报道,充斥着的都只是些“遗憾”、“谴责”、“声明”等外交辞令,舆论监督举步维艰。很多时候握有一定权力的人无端刁难,用种种诸如“影响团结”、“伤害同志”、“给党抹黑”、“给政府添乱”的借口和理由,来限制和阻挠媒体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而那些做贼心虚的官员,更是对实施新闻舆论监督的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进行千方百计地阻挠和压制,甚至是打击报复和不择手段的政治迫害。而在法治国家,新闻是“民众的口舌”,是公民言论自由的集中体现。将新闻舆论监督摆脱个人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置于法制范围之内,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新闻舆论监督中的各种行为和现象,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对阻挠和压制新闻舆论监督者实行法律制裁,对实施新闻舆论监督者实行法律保护,这些措施都将保障新闻舆论监督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