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格尔和他的国际私法“利益论”
Kegel and his Jurisprudence of Interests in international Private Law
邹国勇
【摘要】克格尔是德国当代著名的法学家,他将利益法学的方法论引入国际私法领域,创立了国际私法“利益论”,阐明了概念法学和利益法学在国际私法中的关系,并从国际私法正义出发,详细阐述了国际私法中的当事人利益、交往利益和秩序利益以及实体私法利益、国家利益,并探讨了反致、转致以及区际私法中的利益。克格尔的国际私法“利益论”引起各国学者的关注,在国际私法的方法论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关键词】克格尔; 国际私法; 利益论; 利益法学
【全文】
20世纪50到70年代,美国国际私法学者掀起了一场“冲突法革命”,对传统的国际私法理论和方法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并各自提出了独树一帜的学说,主要有凯弗斯(Cavers)的“优先选择原则”、柯里(Brainerd Currie)的“政府利益分析说”、埃伦茨威格(Albert A. Ehrenzweig)的“法院地法优先说”以及里斯(W. L. M. Reese)的“最密切联系说”等。同时,法国的巴迪福尔(Henri Batiffol)和德国的克格尔(Gerhard Kegel)等欧洲学者也提出了一些颇有影响的国际私法理论。本文拟对克格尔的国际私法“利益论”做一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克格尔的生平与著述
格哈德•克格尔是德国著名法学家、教育家、“德国当代冲突法的建筑大师”[1]。他1912年出生于马格德堡,1930年至1933年先后在埃尔兰根、哥廷根和柏林等地学习法律,1934年和1938年先后在柏林通过国家法律考试,1936年在柏林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从该年起在柏林“威廉皇帝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任助理和报告人,直到二战结束。1945年他应聘到科隆大学任教,自1950年起担任法学教授直至1978年退休。他建立的科隆大学国际私法与外国私法研究所是世界上卓有成效的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机构之一。他担任《国际私法与外国私法年鉴》主编、《国际比较法大百科全书•国际私法》和《拉贝尔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杂志》(以下简称《拉贝尔杂志》)编委,曾任德国国际私法理事会(Deutscher Rat für IPR)主席、科隆“外国法学会”会长、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所外研究员、曼海姆大学荣誉博士和哥伦比亚波哥大罗萨里奥大学法学系荣誉教授。他非常关注对中国法学的研究,曾发起建立德国“中国法学会”并任首任会长。
克格尔教授一生著述颇丰。从1933年在《拉贝尔杂志》上发表其处女作《阿尔萨斯-洛林临时法中义务部分的判决》开始到2003年《国际私法》第九版的出版,在70余年的学术生涯中,他发表的作品包括专著、论文、案例评析、书评等。其主要代表作有《战争对合同的影响》(合著)、《国际私法的对象》、《外国法的查明》、《民法典评注(国际私法部分)》、《国际时效法中识别与反致的界定》、《德国国际私法中的遗赠》、《祖宅与理想之宅:传统冲突法与美国改革者的主要论点》、《国际私法之现状:理论与法律政策》、《公法在国际私法上的地位》、《冲突法机器——国际私法总论的内在联系》、《国际私法与国际
民事诉讼法上的真实判决的秩序利益》以及他为《国际比较法百科全书》第三卷《国际私法》所撰写的第一章《导论》和第三卷《基本方法》等。1964年,他在海牙国际法学院发表了《冲突法的危机》[2]的著名演讲。他所著的《国际私法》被视为德国国际私法学界的经典著作,是被引用最多的德文国际私法文献之一。在德国国际私法学界,他被称为拉贝尔、拉沛和沃尔夫之后20世纪下半叶德国国际私法第四人。[3]为表彰克格尔对德国国际私法的卓越贡献,德国法学界分别在1977、1987和2002年出版了庆祝克格尔65、75和90华诞的纪念文集。[4]
二、克格尔的国际私法“利益论”
克格尔教授在不仅对国际私法本身,还对国际私法与国际诉讼法、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的关系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但他对德国国际私法的最大贡献是将利益法学的方法论引入国际私法,创立了国 际私法“利益论”,并在其所著的《国际私法》及其他论著中不断发展他的“利益论”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