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的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自然权利学说,是人类思想史上一次非同小可的革命,因为它的锋芒是直接指向中世纪的封建专制主义,是对于封建专制主义的一个大胆的否定。众所周知,在专制制度下面,人们是不平等的,人民被剥夺了一切权利,而贵族和僧侣却高高在上享有很多的特权。统治阶级草菅人命,任意践踏人民的自由,人民不但失去作为一个人的尊严,而且也失去了独立的存在。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20)但是自然权利学说一出,就像一颗重磅炸弹一样,从理论上摧毁了专制主义存在的基础。这是因为,按照这个学说,人一生下来就应该是自由、平等的,而这些权利是大自然所赋与的(或创世主赋与的,意思完全一样),而不是人世间哪一个权威“恩赐”的,也不是人民从统治者那里乞求来的。正是因为它是自然所赋与的,所以它是不能被剥夺的,也不能让渡给任何人。因此,自然权利学说一下子提高了人民的地位,承认了个人的尊严。个人的存在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更不是任何统治者手中的“刍狗”。正是这个自然权利学说被杰弗逊全盘接受下来了杰弗逊早在1770年就公开说过:在自然法则下面,一切人生来都是平等的。(21)这是他关于自然权利的最早的言论。后来到1774年他在他所提出的《英属美利坚权利概观》这个文件中又谈到自然权利,他指出:人们的权利“来源于自然法则,而不是他们的国家元首所赐予的。”(22)但是只有到1776年在他所执笔草拟的《独立宣言》原稿中,他才对自然权利学说作了正面的阐述:“我们认为下面这个真理是神圣的和无法否认的:人人生下来就是平等的和独立的,因而他们都应该享有与生俱来的,不能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23) 杰弗逊的这句名言显然脱胎于约翰•洛克的学说,因为洛克曾经说过:每一个人都被自然赋与某些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及财产权利。但是杰弗逊却没有照抄这个公式,他用通俗易懂的大众化语言阐明了自然权利学说,更重要的是他用“追求幸福”的权利去代替洛克的“财产权利”。用“追求幸福”的权利取代“财产权利”并不是简单的几个字的问题,而是在一个带有原则性的大问题上他与洛克分道扬镳了:洛克站在英国资产阶级新贵族的立场上竭力维护私有财产制度,而杰弗逊则突破了洛克的自然权利学说的资产阶级局限性,而把广大人民的渴望和要求反映到自然权利学说中来。这样一来,他就赋与自然权利学说以浓厚的民主主义色彩,从而创造性地发展了这个学说。(24)
杰弗逊不仅继承了前人关于自然权利的学说,而且进一步发展了它,丰富了它的内容,使其摆脱了资产阶级局限性,而更带有人民性。而且,他是第一个把自然权利学说写进官方文件中的人。
但是,杰弗逊并没有停留在自然权利学说上面,他以自然权利学说为出发点,进一步发挥了人民主权论的思想。 杰弗逊在《独立宣言》里,在列举人民的自然权利之后,紧接着便指出:“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25)这就是说: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是最高主权者。这样,他就言简意赅地表述了人民主权思想。杰弗逊的贡献:第一,他把这个思想用朴素的语言写进《独立宣言》这个重要的历史文件中去,使其成为指导美国人民和英国殖民者进行斗争的强有力的武器——杰弗逊把人民主权的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了。第二,他使这个学说的内容更具体化了。1793年他写道:“我认为组成为一个社会或国家的人民,是那个国家的一切权威的来源;他们有靠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代理人来处理他们公共事务的自由;有撤换这些代理人的个人或他们的组织的自由,在他们愿意的任何时候。”(26)这里,他不仅重申人民主权思想,而且讲明人民应如何行使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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