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奖发票”制度中存在其他问题:
(1)有奖发票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两点,一方面是有奖发票的票面设计问题,另一方面是有奖发票额度设计问题。现使用的有奖发票的票面所显示的信息仅仅只有开票日期(不开具开票日期的现象是发票使用中最大的违章现象)和消费金额,对于重要的客户名称、消费内容等信息却完全没有记载,这就给发票的报销带来了漏洞,钻公家空子的现象也就必然会经常发生。现行有奖发票的票额有5元、10元、50元、100元不等,对于小本经营者来说这可能不存在问题,但对于一个年经营额上千万甚至上亿的企业来讲,作为原始入帐凭证的发票将会堆积如山,给企业的会计工作带来不小的麻烦。由于额度太小,有些高消费领域的消费者在消费后拿到十几张甚至是几十张发票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不仅如此,额面小使用发票的成本也大大提高,一个单位长期经营必将使用发票的成本纳入经营成本,从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消费压力有显而易见,如果企业不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对其自身来讲也是极大的负担。
(2)有奖发票不分行业,给税务管理带来困难。有奖发票没有具体的使用范围,不同行业税目税率不一样,由于但从发票上无法区分该项收入属于哪个行业,从而无法准确核定税目税率,给税务机关确定应纳税额造成困难。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可能造成不能准确核定税额的情况,这实际上是给纳税人提供了一个合理避税的条件,增加了收入的隐蔽性,无疑增加了税务部门稽查的难度。有的学者还从消费者的角度分析认为,应当根据不同消费者的特点制定不同的“有奖发票”的方案,从而防止税收流失,提高税收征收效率。②
(4)兑奖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台湾地区的“有奖发票”制度已经相对完善,为最大限度调动消费者的积极性,使社会各界有更多的人了解有奖发票活动并以此起到宣传税收的作用,台湾实行“统一发票开奖的时间与开奖的情形”和“统一发票的中奖标准与中奖的发放”制度,增加奖励级别和奖励额,提高中奖机会,实行隆重热烈的开奖形式,采取多项简化对奖与领奖的措施,并通过大众传媒广为宣传报道。而在我国,兑奖方式相对单一,除小额奖金由给付发票的纳税人垫付外,大额奖金必须到指定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兑付。烦琐的兑奖程序使得许多中奖者因时间、费用等因素放弃居多,长此以往,索要发票的热情也会大大降低。目前,一些地方为了吸引消费者,将有奖发票进行二次开奖,但要通过网络或声讯电话进行查询,这同样增加了消费者的成本,有些地方甚至用收费的声讯台查询中奖信息,造成很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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