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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经济学应用研究》序

  俗话说,“风物长宜放眼量”。通过对这些问题长时期的冷静观察,我的结论是:要建设一个好的市场经济就必须遵从法治原则,市场经济发展的研究离不开对法律和法制环境的研究,因为市场主体及其经营活动必须在一定的法律制度下进行,并接受现存的法律制度、政策规定对它的影响。同样,对法律制度问题的研究也离不开经济的分析,这不仅是因为具体的经济研究经常为法学研究提供鲜活的素材,更因为市场与法治本身就是社会进步与发展过程中两个相互促进、关系密切的重要方面。对法律的经济分析和对经济的法律分析,就是要通过对法律—经济复合系统的深入研究,去探讨市场经济和法律的协调发展之途,解释有关法律影响市场运行的规律,剖析主体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行为背后的经济逻辑,从而开启法与经济分析的新视野与新领域。因此说,在当代社会科学研究中,提倡经济学家与法学家的联盟不仅必要,而且非常紧迫。法经济学作为一门把法学和经济学有机结合的当代显学,无疑在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如所周知,经过近40年的实践检验和学者们的努力,一场国际性的法经济学运动,现在已扩展至全球不同类型的国家和领域,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从国内立法司法的成本效益分析到国际反垄断法、国际经济金融体系的制度创新,给法学理论和部门法研究的新进展带来深刻启示,展现出对法治实践课题的独特分析思路及其广阔应用前景。方兴未艾的“法经济学运动”充分体现了全球化背景下,经济与法律两种现象相互联系、相互作用、高度统一的新特点、新趋势。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一大批国外法经济学的著作和论文被译介到中国大陆,引起很大反响,包括我主编的《外国法律文库》中收录的美国学者波斯纳著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上下册)更成为学者和学生们的时髦读物。为数众多的法学和经济学者开始尝试运用法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对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司法改革以及各个部门法的整合与创新问题进行有益的理论研究,奉献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不仅开拓了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而且极大地丰富了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方法论的理论内涵。
  纵观国内外法经济学的研究,在经过一个学科间概念移植和初步应用的阶段之后,都面临拔高和深化的双重课题,这也就提出了法经济学的两大研究进路:(1)在更高和更广阔的视域构建法经济学的本体论框架;(2)立足于法律规范和法律应用技术层面的个案分析,实现法经济学研究的实证化和本土化。冯玉军博士是近年来我国理论法学界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学者之一,他在法经济学领域用力甚勤,钻研甚深,成果卓著。这本由冯玉军博士具体负责的《中国法经济学应用研究》论文集的编选,就是基于上述的主题考虑和学术抱负,希望改变过去一段时间,我国学者跟在美国70、80年代法经济学初创时期作品后面,亦步亦趋的过时做法,立足于法经济学的国际交流与创新,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制度经济分析为标尺,以法经济学的实证化和本土化为基调,以法经济学研究的最新发展与最新论题为标准,邀集目前在中国内地、台湾、香港法经济学研究方面有相当造诣、卓有贡献的中青年学者,惠赐自己已发表或即将发表的优秀法经济学论文,以总体展现法经济学在中国落地生根之后实证化、本土化的最新成果。从而弥补了法经济学引入中国近二十年来偏于译介和定性研究,而疏于应用与实证分析的“空白”,并在深入评述国际法经济学运动的基础上,使中国法经济学者以整体的姿态站立在国际学术交流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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