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引自刘洪波《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一文,载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63页。
信春鹰:《多元的世界会有统一的人权观念吗?》,载刘楠来 P.R.比伊尔陶正华 F.范.霍夫编:《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5页。
彼得.R.比伊尔:《人权的普遍性》,载刘楠来 P.R.比伊尔 陶正华 F.范.霍夫编:《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5页。
参见1993年6月25日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第一部分第1条、第5条与32条。
1993年6月21日《人民日报》,转引自李步云:《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载王家福刘海年 李林主编:《人权与21世纪》,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如李步云教授认为:“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基本含义是:人,作为人,不论其种族肤色性别性别语言宗教政见财产教育等状况如何,都应当享有他应当享有的权利;在一个国家里,在这个国家的任何时期,人人都毫无例外地应当享有生命权,人身安全权,人身自由权,思想自由权,人格尊严权,最低生活保障权等与生俱来的最基本的人权,这是人权普遍性的突出表现。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里(如古代,中世纪,近代与现代),人权制度的变化呈现出各自的特点,不同的人实际能够享有的权利在量与质上是有差别的。这是人权特殊性的一种表现。……概括的讲,在人权主体,人权客体,人权立法和人权保障机制上,既有普遍性(共性),又有特殊性(个性)。”(参见李步云:《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载王家福刘海年 李林主编:《人权与21世纪》,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5-6页。)信春鹰教授则认为:“所谓人权的普遍性,是指人权标准及实现人权的制度均应该是普遍的,而与之相对的特殊性则强调在人权普遍认同的前提下,各主权国家有权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决定自己的人权保护模式。”(参见信春鹰:《多元的世界会有统一的人权观念吗?》,载刘楠来 P.R.比伊尔 陶正华 F.范.霍夫编:《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5页。)其它也有许多学者在这种分析框架下论及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问题。
参见胜雅律:《从有限的人权概念到普遍的人权概念——人权的两个阶段》,王长斌译,载沈宗灵 黄楠森主编:《西方人权学说》(下)导论,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3页。
Norberto Bobbio ,TheAge of Rights, Cambridge, Polity Press in association with Blackwell PublishersLtd. P13.
美]路易斯.亨金:《权利的时代》,信春鹰吴玉章 李林译,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第22页。
数据摘自信春鹰:《多元的世界会有统一的人权观念吗?》,载刘楠来 P.R.比伊尔陶正华 F.范.霍夫编:《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1页。
荷兰]彼得.R.比伊尔:《人权的普遍性》,刘楠来 P.R.比伊尔 陶正华 F.范.霍夫编:《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5页。
刘杰:《从〈世界人权宣言〉到“国际人权两公约”:历史的逻辑及其比较》,载王家福 刘海年 李林主编:《人权与21世纪》,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75页。
《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前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991年11月1日发表。
Scott Dvidson, Human Rights, Buckingham,:Open University Press,pp13.
数据摘自许峰:《中国将尽快批准加入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0509/22/t20050922_47587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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