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林雨堂所谓的缺乏人权保障的判断之所以与他精辟的中国国民性分析形成了逻辑上的矛盾和反差,是因为在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中,人权概念也只有百年,而从法律上确立公民的权利也近百年,但是,在
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中国的公民权利,尤其是言论自由的权利依然渺茫无期。看来,在一个没有人权概念的国度里,中国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真就是自己的主人,没有认识到“公民”与臣民、庶民、人民的本质区别,不知道
宪法的神圣意义和自己身上的责任。
二、百年的
宪法权力不敌千年的文化传统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在专制国家里人们几乎不懂什么叫讽刺文字。在这种国家里,一面由于软弱,一面由于无知,人们既无才能,也不愿意去写讽刺文字……而在民主国家,讽刺文字通常是写来反对有权势的人的……”[8](《商务印书馆》 1963年出版)西方的学者在研究中国文化时,经常犯一些低级的错误,因为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中,常识性的判断也可能会误导整个逻辑推理,孟德斯鸠也概不列外。
西方的封建专制除了在宗教统治下有过最黑暗的历史,但那是因为科学挑战了上帝的权威,宗教改革后,西方的文人,象亚当斯密、洛克、孟德斯鸠,包括后来的马克思都能够用犀利、刻薄和幽默的语言讽刺当局,建立自己的学说。中国的文人墨客借古讽今的笔力并不亚于西方人,但就没有马克思那样幸运。中国清朝有个文人涂鸦了一首小诗,其中一句是“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也是很幽默的,但是他却丢掉了脑袋,断送了家族的血脉。
中国封建专制王朝历来言禁极多,所谓的封建专制,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帝王的思想专制,虽然古代中国的封建王朝没有制订过有关限制言论、出版方面的专门法律,但是,仅凭帝王的道德感觉和生杀权利就足以威震四方。纵观中古代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儒家文化历经风雨被神化后,思想与文化的禁锢也逐步制度化了,尤其是隋唐以后,以儒学为主题内容“科举”被法定为国家“取仕之途”后,中国封建社会才真正地实现了全面的制度化思想专政。
古代中国人的智慧是超群的,文字也十分含蓄幽默。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掀起的思想文化热潮,足以让国人引以永久的自豪,让世人瞠目结舌。中国的“诸子百家”尽管学说众多,观点各异,但他们有一个惊人的共同特点:研究立国治民之道,所以,为帝王献计献策,帮助帝王治理天下成为中国知识分子的铁肩道义,学而优则仕也是成为知识分子的唯一志向,我们现在所讲的知识分子的“社会良知”和社会责任可能就源于此。
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在围绕儒家文化,革新创造时代文化时,始终没有意识到作为个体的人(除皇帝)还具有天生不可剥夺生命、言论自由和追求幸福等权利,就是偶尔出现一个两个敢于“谏言之士”,也是道义上的尽忠之举,也谈不上捍卫“公民”自主权利的份上来。我们从没有个体权力,没有任何法律保障人权的五千年的历史中,看到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确实是仅凭社会良知,就甘愿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秉性,发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道德良知。“忍耐,本来也是中国文化中的美德之一。但是过犹不及,在中国忍辱含垢,唾面自干已变成君子之德。这忍耐之德也就成为国民之专长。所以西人来华传教,别的犹可,若是白种人要教黄种人忍耐和平无抵抗,这简直是太不自量而发热昏了。” [9](《林语堂著译人生小品集》 浙江文艺出版社 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