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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法学者的追求

一个法学者的追求


勾总国


【关键词】理性;法律意义
【全文】
  一 理想的彼岸
  很多时候,思维在某个瞬间搁浅了一段美好的憧憬,让盼望的心切从始而终。脑海里总会在某个失望的沮丧里,浮现出波提切利《《维纳斯的诞生》女神诞生时的情景:少女维纳斯刚刚越出水面,赤裸着身子踩在一只荷叶般的贝壳之上;身材修长而健美,体态苗条而丰满,姿态婀娜而端庄;风神齐菲尔吹着和煦的微风缓缓的把她送到了岸边;粉红、白色的玫瑰花在她身边飘落,果树之神波摩娜早已为她准备好了红色的新装;碧绿平静的海洋,蔚蓝辽阔的天空,维纳斯飘华而神奇的诞生,常常是自己梦寐的一种精神幻界。在大学彷徨了四年,这种美的感受与现实的苦恼缠绕了一个法学学生稚嫩的心殇。
  读过柏拉图的理想国,尽管其蒙昧的哲学王国了,充满着无数的悬念。但是,总会为大师勾勒的城邦王国里高度概括的理性的道德社会所迷恋。于是,会常常让思维在某种法律秩序的建造中徘徊不止。思考着,正义是什么?是秩序的建构还是某种如亚里士多德的平民政体下的平等观念。也会因为,读了马基雅维利《君王论》,对其强力力保的在抛弃了道德后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理论而忧虑忡忡。法律在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确立的政治构想里成为了权利的象征,终究在法的启问里怀疑而真诚地感受着某种意识之外的道德禁令。罗尔斯说:“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我想在某一片守望的国土上,静静地寻觅一种如卢梭所期盼的能够洞察人类的全部感情而不受任何感情支配的最高的智慧,让生命的自由高高挂起,这是一个法学者的追求。
  法学的理性世界,在智慧与光芒的边缘是如康德由道德和自由唤起的人的崇高感、自豪感的纯粹理性的世界。我怀念那个由道德律令所调和的自由世界,如休谟所说“理智传达真和伪的知识,趣味产生美与丑的及善与恶的情感。”,一个法学者的对法律真正审美的情趣与智慧。
       二 现实的困境
  可是,生活在法律苍白而无力的年代,信仰在沦落人间的恐慌里渐渐迷失。当一个人,独自彳彳而行,思寻着一些和现实无关痛痒的法律问题。也许,在嘲嚣的人声中,会感到如此的枯燥而彷徨。形单影只,在法学的讲堂上,你看不到如你想象面对某个法律疑难而针锋相对热烈的辩论,而有的更多是大家一致木然的表情,忽而神情悠悠,忽而睡念重重,这怎是一个法学的年代?
  课堂上,大家死气沉沉,课堂后勃勃生机。受惯了,习以为常的学习氛围,老师只能无奈地表示同情,有同学开始烦躁了,说:“老师,你讲的不感兴趣!”。法律思想史,是枯燥的历史,还是被沦落的沧桑,老师,听了气吁长空,只得指点迷津,“这是教学安排,不学让你重修。”学生可是怕了惯大学老师,关键的原因是什么,大家自然心照不宣呗!就是考试及格为“上帝”啊!“上帝”一词,听来似乎源远流长,这不是哲学真,善,美的统一吗?不是,上帝是顾客的化身啊,从不知,转念之间,“上帝”这样神圣的意志,怎会与商场利益挂上钩,而且在现代经济的运行中,意义阐发的不尽充满谦卑之意,怎能与“上帝”的真实身份所媲美。弄不好,连考试都能让上帝下岗,实在冤枉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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