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新闻界客观中立标准的阙失
西班牙《体育报》发表《失声大叫并且蔑视澳大利亚球员》报道说:“中国解说员忘记了自己的角色同时激怒了球迷。他的毫无职业修养的表现引发了中国球迷潮水般的批评。在中国,这样的世界杯评说员并不少见,他们在碰到自己喜欢的球队时仍旧会照常工作,并且会为他们的球队释放自己的激情,比较常见的是集中在“传统的强队”身上。在02年世界杯时,一个评述员就在阿根廷队被淘汰之后毫不难为情的当场哭起来。”
在其他一些新闻报道中,客观中立的标准也时常难以坚持。譬如关于典型报道,记者受到的教育是:要感动别人,先感动自己。在热点问题报道中,记者要引导公众的观点,而不是客观报道。在舆论监督型报道中,记者的嫉恶如仇情绪会极其自然地流露出来。类似这样记者和新闻媒体失去客观中立的例子很多。若仔细反思其中的缘由,竟然有很深层的、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客观中立这一国际新闻界通行的职业操守,并非一成不变、自始至终的客观标准。在早期新闻媒体成为革命号角的时代,不可能树立这样的职业标准。而只有在民主社会的和平时期,对于严肃的新闻报道,才提出这样的职业规范。现在,我们面临着极度的大众媒体娱乐时代,保持这样平和的新闻职业心态似乎越来越困难。所以,这是人们原谅黄健翔的真正原因。6月27日,新浪等网站关于“是否要让黄健翔下课”的调查显示,79%的网民支持黄健翔继续以自己的风格主持节目,而坚持黄健翔应该下课的网民不足15%;澳大利亚许多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解说门事件,把它当做一场纯体育和娱乐事件来看待。尽管如此,娱乐时代依然没有消弭严肃主题。“辞职风波”就是一个严肃新闻。它涉及黄与中央电视台的工作合同关系,不是一个娱乐事件,而是一个由于黄的知名度较大所形成的公共事件。尽管黄是名人,但在这样的工作关系中,他仍然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而《南方周末》的报道则似乎将此事当成了娱乐事件,其作者以似乎“触及职业底线的自嘲”式采访态度所做的讥讽式报道加重了他的不利情势,而另外一位记者的“回击”,更加暴露其报道的真实动机在于娱乐。因此难免遭到一些网友的批评。
其次,我们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中缺乏发展客观中立这一新闻职业标准的契机。我国新闻在历史上基本秉承春秋笔法的借古讽今和写意的文学艺术传统,而一向缺少秉笔直书的客观写实主义历史手法。当然,以董狐和司马迁为主的秉笔直书的历史写实主义在我国虽然存在并且流传青史,但因受到巨大的皇权专制压力而举步维艰,后人几乎无法效仿。在接踵而至的近现代新闻史上,革命和阶级斗争成为主要的历史使命,在敌对势力的残酷较量中,新闻媒体同样是战斗武器,新闻报道当然更加不可能树立客观中立的指导原则。直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才进入和平建设时期,我们也才能够在1991年颁布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规定“坚持新闻的客观真实性原则”。但这迄今只有短短的15年,远远不能形成客观中立的职业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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