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究竟是不是“跟着富人喝粥”?——兼论后现代主义法学在时下中国如何安身立命

究竟是不是“跟着富人喝粥”?——兼论后现代主义法学在时下中国如何安身立命


魏迪


【摘要】后现代主义尽管对学界来说已经并不陌生,但其依然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文章先对两种对后现代主义的理解进行阐述,接着在认同作为思维方式的后现代主义的前提下进入对后现代主义法学的论述。简要论说了其特征、在中国的发展情形、并且比较详细的说明了后现代主义的法学研究在时下中国并不是“跟着富人喝粥”。最后则对时下中国的后现代主义法学研究与正统的法学研究的关系予以述说,指出二者并非水火不相容,而是可以共存、发展的。
【关键词】后现代主义;思维方式;苏力;正统法学
【全文】
  一、引论:何谓后现代主义?
  无论是对其侧目而视,抑或对其视若至宝,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后现代主义思潮已经发展起来,像个幽灵一样存在于当今世界之中。而时下以“后”开头的语词也充斥着我们的视野和鼓膜:后殖民、后革命、后现代、后资本主义……似乎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后时代”。但究竟什么是后现代主义?至今依然未有一个公认的定义。或许有关与斯的定义本身即是违背后现代主义思潮的本义和意愿的;而且似乎也仅仅是“现代主义者”们的一厢情愿的意欲抓住定义权的努力.[1]
  后现代主义尽管不好定义,但该思潮的特征却可大致作出论断。美国一位学者认为:后现代主义摒弃认识论的假说,驳斥方法论的常规,抵制知识性的断言,模糊一切真理形式,消解任何政策建议.[2]而美国文学家哈桑则较为具体地概括了如下一些特征:不确定性、破碎性、非原则化、无我性、无深度性、卑琐性、不可表现性、反讽、种类混杂、狂欢、行动、参与、构成主义、内在性.[3]总之,它抛弃了近代西方文明大部分的根本思想原则。
  可以说,通过这些特征我们可以对后现代主义有一定的了解,尽管不一定能够比较准确地描述它们。就像人们平时不一定能很好地描述一些事物,但当别人提到该事物时,心中却会自然地联想到那个事物一样。由于后现代主义自身也并无统一的意见,观点异彩纷呈,故极易使人们对其的理解产生分歧。概括地说,对后现代主义的理解主要分为两种。一为时间意义上的理解:后现代处于现代之后,二者具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次序不可颠倒。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在时下中国很多人坚持认为由于中国尚未完成现代化,也即未进入现代化时代,故竭力排斥后现代主义,指责一些谈论后现代主义的人是杞人忧天,跟着富人喝粥。二为思维方式、态度上的理解:大胆的标新立异、彻底地反传统、反权威精神是该种思维方式的灵魂,其是以强调否定性、非中心化、破碎性、反正统性、不确定性及多元性为特征的“流浪者思维”.[4]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