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股份公司的形式还可使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规模不再受企业本身积累的限制。如某个股份公司形式的企业,当扩大再生产需要大量的追加资本而本身的积累不能满足这样要求时,它可以进一步发行股票或债券,再次从社会上筹集资本来满足这种需要。例如:美国最大的公用事业公司—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业务对资金的需要,于1976年一次就发行股票1,200万股。仅这次发行,该公司就能够集聚资金6亿2千5百万美元(按发行时该公司股票市价计算)。同时,该公司还准备发行大量债券。该公司于1976年在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共达26亿美元。如果单靠自己积累,不知要经过多少年才能达到。可见,股份公司的形式有利于资本主义企业扩大再生产,使某个产业部门能够在短期内以更快的速度发展。
因而,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股份公司这种组织形式获得了十分广泛而迅速的发展。
关干股份公司的基本特征,列宁曾写道。“成千上万个互不相识的股东组成了一个企业。大资本合并了分散在世界各地的股东们的不大的零星资本,变得更加雄厚了。”(《资本主义财富的增长》《列宁全集》第19卷)
西方国家
公司法,主要规定的对象就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现今资本主义国家,股份公司是大垄断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它们在实际上主宰着西方各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
(二)
有限责任公司,在英国称为limited liabilities company,在美国称为closed corporation,在西欧称为private company,是西方国家中数量最多的一类公司形式。许多中小企业往往采取这类形式。在西方国家,所谓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指股东人数较少,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东责任有限的一种公司企业。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仅是指只有较少股东的中小型企业。在这样的公司中大部分股东积极地参与管理公司的业务活动,他们的股份不仅仅是单纯的投资,在许多情况下还是他们生计的主要来源。
有限责任公司在数量上往往要大大超出股份有限公司,如在西德的200万公司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占了总数的95%。这些有限责任公司雇佣的工人占私营企业总雇工的60%,但他们的实收股本还不到其总资本的一半。这并不是说,每个有限责任公司都只有少量的股本和只拥有很少的资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本的最高数目是没有法律限制的,而且在事实上某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行股本要大大超过许多股份有限公司。在这里,决定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只是部分地取决于它们股本数目,而最重要是取决于他们筹集资本的途径和方式。如果一个公司资本主要来源只限于少数人或一个小圈子,则这个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但如果这个公司是通过向公众公开发行股票来征集资金的,则该公司就属于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