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前的博弈》连载十
谷辽海
【关键词】合同 工程 投标
【全文】
接受绿色世界城市公园环境工程第三标段的采购委托后,公司决定将这一标段需要的园林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内容,分成六个包进行公开招标,与往常一样,我还是协助承办赵绪钱负责的采购项目,处理他交待的事宜。也许是长时间饥荒引起,这次我们公司以及赵绪钱的许多做法,让人真感觉到他们象是从荒山上冲下来的饿狼,看到食物饥不择食,狼吞虎咽,凡是可以赚钱的地方,他们都要狠狠地大抓一把,而作为工薪族的我,当时真感觉到有些心寒,但作为一名员工和部门经理,我也只能无条件地执行公司的决定。
赵绪钱将6000万元的“园林建筑工程”招标方案的草稿交给我,让我按照他的要求制作招标文件。这次与以往招标文件基本格式和内容所不同的是:其一,从所有投标供应商的名额中确定9家为预选供应商,据赵绪钱说,这还是听了我的建议而获得的启示之一。其二,招标代理费和中标服务费的数额奇高,不仅如此,还多了一项合同执行费;这三费用均需要中标供应商交纳,第一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计120万元。第二项为中标服务费,以每包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我们公司的要求,预计也要收取200万元。还有中标合同执行费,预计也要收取100万元;三项合计,我们要向中标供应商收取420万元。其三,投标保证金,这次是按百分之三的比例向所有投标供应商收取,凡是参加投标的都必须交纳,6000万元的采购额应交纳的保证金是180万元人民币,如果有100家投标供应商,我们就有18亿元的保证金收入,如果这批保证金三个月后退还给投标供应商,那么我们光是收取银行利息也有60多万元进帐。投标保证金的利息都是归属于我们公司的,这些在招标文件中是明确规定的,不允许投标供应商进行讨价还价。
看完这份清单,几乎所有的人没有不感觉到我们招标公司有点象强盗的味道!本来招标公司是接受采购人省建设厅的委托进行招标采购的,招标代理费应该由委托人省建设厅交纳。招标公司不是投标供应商委托的,却强行要向供应商收取代理费;收了代理费后还要强行收取中标服务费,收完这费后仍然嫌不够,还要强行加收合同执行费。显然,对于投标供应商来说,我们招标公司收取的各项费用都属于强制交易,凡是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没有谁敢不交纳的。依据法律,谁委托谁付费。这不仅仅是法律规定,也是人们的普通常识和交易习惯。可是,在招标采购实践中,象我们招标公司一样的通行做法却是畅通无阻。究其根源,还是
招标投标法存在着缺陷,允许招标公司作为政府采购市场的采购主体之一。根据
招标投标法,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如果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没有响应或者没有完全响应,其结果必将导致投标供应商被拒之政府采购大门之外。所以,对于采购人或我们招标公司提出来的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不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