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面临的又一大难题是复核官是否得亲自面见罪犯?他们之间是否需要“名人面对面”?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自己觉得需要面对面,有些时候你只看文字资料哪儿能看得出来呀?如果都押去北京,那北京成什么了?好家伙,一到天安门去,前面站的全是杀人犯!所以不能这样做。如果放在外地,那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一年四季都得在外地跑,如果将昆明作为死刑犯的集散地,交通又不便,死刑犯都坐着飞机来也不是个事......这些都让最高法院感到手足无措,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更不用说彻底废除了,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但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去向周围的人宣传死刑的危害,这也是我们要达到目标的重要步骤。不管怎么说,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痛苦的母亲——比如聂树斌的母亲,当儿子被枪决的消息传出来后,我们看到南方周末上的那张令人痛苦、令人悲愤的照片:母亲扑倒在儿子低矮的小土坟上哭喊着,叫着儿子的名字,没有任何力量把他的儿子重新还给他,任何金钱的补偿都没有了意义。所以在这个世界上,只要还有一个母亲在为被国家冤杀的儿子而哭泣,我们每个人的心灵就不会得到安宁!
我的报告完了,谢谢大家!(热烈的掌声)
现在请大家提问。
学生提问1:我认为大多数民众不会赞成废除死刑。您认为假如可以,废除死刑以后民众的反映会是如何的?会不会出现枪战等社会混乱场景?有没有必要在死刑废除前对民众的心理做一个调查和宣传呢?
答:首先人们对废除死刑以后结果的担心往往都是主观的想象,比如中国以前从来没有废除过死刑,所以就会有许多人产生这样那样的担忧,好多国家在废除死刑以后并没有出现意识形态的混乱、犯罪率的上升、街头充满枪战的情况,所以不要让想象吓唬自己。第二个方面就是我们需要对民众的反映做一些调查和了解。我们现在想当然地说中国老百姓不会接受死刑,是真的吗?他们的观念地区差异到底如何呢?很遗憾媒体对于废除死刑这一点是不讨论的。其实死刑经常用来政治压迫,所以废除死刑以后还可以减少政治上的相互残杀。媒体不讨论,国民观念不会发生改变。 如果在报纸上多谈一点的话,我相信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死刑为什么应该无条件地废除。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做更多的工作。(掌声)
学生提问2:在《
刑法》当中都是“无罪推定”,但在具体执行的时候都简单地被看成“无罪断定”,您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答:这两个概念可能是措辞上的差异。“无罪推定”当然更好一些,它是一个假定。在判决有罪之前,任何人都要认为当事人是无罪的,为的是在刑事诉讼时很好地保障被告人的权利。我们过去的说法是:“我们既不无罪推定,又不有罪断定,我们实事求是。”(笑声) 到底怎么实事求是?怎样让“实事求是”限制国家权力?刑事诉讼制度架构是一种权力的制衡,检查官一定要证明他有罪,律师一定要证明他无罪,法官居中裁判,这样显得更合理一些。而且我们有好多制度都得限制国家权力,有句话说“防火防盗防国家”,(笑声)因为一旦国家权力像脱缰的野马,那是非常可怕的,所以我们宁肯放纵个别犯罪也不能让警察犯罪。政府判决错误那是双重的罪恶,这个时候不能实事求是。中国人民大学正门口有一块大石头,上面写着“实事求是”四个大字,人们说你到人民大学要么往左走要么往右走,因此不是左倾就是右倾,你就不能实事求是,否则就会撞得头破血流。(笑声) 谢谢!
学生提问3:贺老师您好,你在讲座中多次提到托克维尔,因此我想问一个关于托克维尔的问题。在托克维尔的著作中提到过多数人的暴政问题,反对专制的民主革命结果导致了更为专制的集权组织,而这种革命目标与结果的对立根源于革命者本身,但他并没有指出革命者本身奉献民主社会的根本性因素。您能否在此作一下解答?
答:谢谢。一般在一个制度不能真正地履行它正义的职能,这时就有爆发革命的可能。有时当改革没有整体考量时也能引起革命。比如法国大革命就是因为改革不成功才导致革命的,不改革的国家还没有革命,这也是所谓的“托克维尔难题”。 为什么律师成了法国大革命的领袖?有人说法律职业者都最保守,他们都是既得制度的受益者,都不愿去革命,他们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但在法国是律师领导的革命而其它国家不是?这个问题很值得关注。但是法律职业者在避免民主变成多数人的暴政这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期待一个民主平等的社会,另一方面,他们又要保持一种贵族的生活习性和对民众的态度,这两者之间是如何平衡的?这里不做详细的阐释,但我们看到,历史上美国的民主之所以没有变成多数人的暴政,就是由于法律职业家在中间起到了卓越的作用。谢谢!
学生提问4:有报道称近期某口岸查获几个怀孕的和哺乳期的妇女体内携毒,而且数量十分巨大。《
刑法》规定不能对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使用死刑。她们是不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如何看待这种现象?谢谢!
答:这种犯罪都是有预谋的,而不是激情犯罪,我也不是说死刑对一切犯罪都没有威慑力。因此这可能是那些毒品大枭们的一种策略。其实在我看来,毒品犯罪是没有特定对象的犯罪,毒品犯罪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而现在过分地使用死刑也没有收到多大的效果,当然大家可以不接受我的观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