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应当是法治社会
王利明
【全文】
构建和谐社会应当坚持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是因为和谐社会也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建立必须以法治为中心,构建一个秩序井然、公平公正、人民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人人能够安居乐业、和睦相处的社会,可以说和谐社会就是法治社会,只有加强法治,才能保障社会有秩序的运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人民享有殷实安康的生活。所以,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二者都追求在规则和秩序范围内的社会和谐与进步。当然,和谐社会的内涵更为丰富,和谐社会要求物质文明的建设要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协调一致,要求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昌明与文化的繁荣协调一致,要求人际关系、社会秩序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是全面而又可持续的,所以和谐社会的内容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环境等广泛的领域,法治社会从制度层面集中体现了和谐社会的政治、经济领域中的内容。所以,和谐社会是一个上位的概念,其中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建设法治社会,而建设法治社会理所当然应坚持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坚持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也是和谐社会得以实现的基本保障。理念是一种观念,是行动的指导,也是为人民群众普遍认同的一种价值取向。理念的偏差直接导致行为的偏差。我们要厉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有正确的理念作为指导,这就是要坚持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尊重社会发展规律,顺应世界潮流,体现人民意愿,落实执政为民理念的最佳方略。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体现了一种高层次的政治文明,是已经被人类历史所证明的一种进步的治国方式,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必须将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纳入法治的轨道,用法治的权威来保障国家政治和社会秩序的安定。
坚持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与法治理念相适应的观念。具体来说,应该坚持以下几个方面的观念:
一是坚持
宪法和法律至上的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最根本的是依宪行政。我们的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集中体现,
宪法和法律至上,具有至高权威,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能凌驾于
宪法和法律之上;任何权力都要受到
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决不允许任何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主要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法律实施中存在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造成法律实施不尽如人意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
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按照依法治国的法治原则,各级各类公职人员虽然分工不同,不需要成为法律工作者、法律专家,但是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公职人员,都应当具有
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都有义务遵守
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