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注地方,准确把握地方法治建设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与特殊问题。法治目标的实现,法治社会的生成,除了具备宏观上的全局思维之外,还必须具备局部思维。法治发展离不开地方法治发展,并且不同的法治发展区域有着不同的发展条件、发展进度与发展环境,这也就产生了法治发展的地方性问题。包括地方立法、地方执法、地方守法、地方法律服务以及地方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都会因为地方不同而具有问题的特殊性。就当前来说,地方法治建设中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就在于地方行政执法,尤其是地方执法中出现的一些诸如保护主义、逾越国家法律或者中央政策的行为。如何针对这些地方性实际问题寻求法治化解之道,也是需要理论研究与制度设计的。所以,法学学术期刊也要密切关注地方法治发展问题。既要宣传地方法治发展的成就,也要研讨地方法治发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我注意到,《法治论丛》最新推出了“法治上海”栏目,关注上海地方法治发展,发挥法学期刊与地方高校服务地方的作用。该栏目运作一年以来,对上海的地方法治发展成就以及急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刊载了不少优秀研究成果,不仅增强了期刊本身的活力,而且也收到了来自读者及有关方面的好评。如果用一句话说,这就是学术期刊具有的服务地方的功能;如果用另一句话来说,就是学术期刊除了大局意识之外的局部意识;如果要用第三句话来说,那就是学术期刊对法治发展体现出来的“生机效应”。
(三)面向实践,及时推出法律职业人在法治直接实践中的优秀研究成果。前面我已经说过,法学学术期刊不仅承载着法学研究成果,也承载着创造这些优秀法学成果的法律人群体。而法律人群体不仅包括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的理论群体,也包括从事法律职业的实践群体。从某种意义上说,法治建设正是由那些战斗在实践第一线上的职业群体所直接而生动地推进着。并且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随着法治的不断进步以及法律人层次的渐趋提高,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执法人员的素质相比过去有了长足的进展。一些既有实践能力又有理论水平的法律职业人,从自身所接触到的法治实践出发,对这些鲜活的实际问题努力地进行着理论思考,创作出了不少美文佳作。法学学术期刊尽管具有理论性、学术性、高端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忽略法律实践群体中这部分实践与理论结合得很成功的优秀分子,相反,应该为他们提供作品传播渠道,让他们有机会与法学理论研究人员一道,共同构造法治建设的思想上层建筑。《法治论丛》在20年的发展历程中,非常重视发表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优秀稿件,并且在质量把关上越来越严格,在作品所关注的问题上,越来越注重实践与理论紧密结合。这不仅展示了实践一线上法律职业人的理论水平,而且也让我们这些专职教学科研人员间接地了解了不少生动而具体的法律实践问题,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课堂教学与科学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