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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基层经济犯罪侦查瓶颈初探

  二、 从解决人浮于事之弊端为突破口,改革侦查警力配置
  目前大多基层的经侦部门警力分布仍然停留在“从上至下指挥式”的传统体制。局长、主管局长、经侦部门的支队长,往下有大队长、教导员,中队长、指导员,乃至有副大队长、副中队长等职,个别还设有相当于一定职务的虚职,层层设职,明义上是层层有人负责,结果导致谁都管,谁都不好管,谁都负责,谁都可以不负责的人浮于事被动局面,到底线的民警少得可怜,显得能够脚踏实地冲锋在前从事侦查的警力薄弱,侦查责任制不够明晰,上层领导往往是靠开会议,听汇报,看材料,定调子,得不到丰富的第一手有价值的素材,下层警力无压力,无积极性,不主动参与决策,只是机械被动地逐级贯彻执行。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整合和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加强一线侦查比重,取缔层层设职,官多兵少的工作格局,不搞任命令,让民警平等参与竞聘,按照公务员法之有关规定,全面推行聘任制,建立若干警力组合,授权探长形式,细化办案责任制,融入竞争、奖惩、考评等激励机制的探组侦查模式,减少环节,简政放权,充分将初查、侦查、缉捕、取证、追赃等侦查权力以及包括经费保障在内的财经管理一步到位落实到探组,赋予他们自身侦查破案的组织权、指挥权乃至决策权,将探组内素质优良,业绩突出,指挥有方,民警认可的精英推选为探长,但不是终身制,实践运行过程中发现有其更为合适的人选脱颖而出,随时撤换。实行这种模式,主要是把100%的侦查事项解决在侦查工作的前沿,提高侦查效能,避免警务资源空置。在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也加大其自身的工作责任感,较好实行责权利相结合机制。落实探组责任追究制,彻底解决那种案件出现失误,集体负责,无人承担的消极体制。
  三、 从解决业务生疏之束缚为突破口,致力提高民警专业技能
  众所周知,经济犯罪侦查是一种边缘专业警种,尽管不可否认它是整个刑事案件的分支,但由于本身特殊性,使得它的侦查又有别于一般刑事案件,侦查主体的素质既需要具备刑法系列的侦查业务功底,更需要掌握与经济犯罪息息相关的专业知识,包括会计、审计、金融、财政、税收、证券等学科领域,这其中涉及银行法、行政法、民商法、公司法、税收征管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复合型人才在打击经济犯罪中的作用愈发突出。大多论点包括公安部经侦局下发文件都曾提出,“要打破部门界限,从工商、税务、金融、财政、审计等部门大量吸收、选调专门人才,充实经侦队伍,改善经侦部门的人才结构。”然而落实到基层却是事与愿违,要受到地方财政、人事和公安专项编制以及人民警察录用序列等现实的制约,目前笔者所在地计划内的统招的公安院校毕业生(且已经考录为国家公务员)都无法正常分入公安系统。另外,《公安部关于加强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规定》中强调要保持专业人才的相对稳定,同是公安部的文件,而有的却明确没有三年基层派出所经历的都要充实基层,两者不无冲突。所以上述论点包括文件规定在大多基层经侦部门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及,但是不懂市场经济规律,不谙经济案件侦查谋略,不掌握经济犯罪特点,不熟悉经侦专业知识,对于有效准确地打击经济犯罪确确实实是难以逾越的障碍。“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本人认为短期内试图通过简单的培训就能把经侦民警培养成门门精通,项项专业,相当不容易也不现实。对于专业知识的弥补绝不是一朝一夕,一招一式而一蹴而就的,不妨试通过“立足自身,走出去,请进来”多轮驱动的办法。“立足自身”就是要不断结合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难点”、“热点”、“焦点”、“疑点”问题,贴近频发的新型经济犯罪,针对棘手的作案手段,适时展开案例剖析,专题讨论,专家会诊,以会代训等方式,因地制宜,集思广益,理论联系实际,遵循“讲求实用,急用先学,现用现学,学以致用”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组织出面订购相关的业务书籍和开通经侦方面网站,加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官读者俱乐部,营造出苦于钻研,勤于求索,善于切磋,乐于提高的学习氛围。早在1997年,广东省公安厅经广东省理论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立项,组织全省经侦系统人员投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课题研究,历时三年得以完成,成为广东省“九五”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规划项目,并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所推崇,如此之孜孜以求,很是值得各地同行学习。“走出去”,一方面如前所述的驻外机构,就地取材,近水楼台向身边的同事学习;一方面取得财政、审计、金融、工商等经济职能部门的支持,选调民警到其部门内部进行挂职锻炼,实地见习;一方面有的放矢地选派民警到设有相关经济法律学科的经济院校进修深造。2005年底,成都市、贵阳市两地经济犯罪指挥员上百人齐聚中国刑警学院经侦系,开展了为期20余天的封闭式岗位培训班,他们上午听取专业授课,下午由教授、学者答疑解问,晚上分组讨论,培训结束时收获颇丰。“请进来”,一方面遇到疑难问题请有关专业人士来现场答疑解惑,指点迷津;一方面定期聘请资深教师、律师、法官、检察官来讲座辅导;一方面拓展对打击经济犯罪建议的渠道,广泛吸纳和搜集各部门及人民群众对经侦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查摆不足,对症下药,不断完善提高。总之千方百计采取措施,旨在提高经侦民警的专业素质、办案技能和执法水平,着力培养一批经济案件的分析专家和破案高手,从而向实现经济犯罪侦查活动专业化、专家化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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