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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法律制度

  (五)完善担保制度和推行贷款保险制度
  考察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史,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都曾不同程度地面临信用危机对经济秩序的破坏性影响,各国在探索解决该问题的途径时,大多借助于担保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来实现市场信用的重建与维护。经济越发展,商品流通越频繁,对担保制度的需求也就越迫切。
  同时在担保中引入保险机制,不失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这样,可在风险处于萌芽状态时期就着手处理,防止不良因素蔓延下滑,达到降低贷款风险的目的。
  (六)商业银行应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是保证商业银行不会继续出现不良贷款问题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银行应加强如下几方面的制度建设:
  第一,银行内部应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监测、预警与控制的组织架构体系,确保各机构间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
  第二,按照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要求,真正落实和完善信贷三查制度、审贷分离制度、贷款管理制度及风险责任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做到岗位有责权,操作要规范,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第三,健全内部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的行为规范,避免权力过于信中,防止人为造成风险的隐患。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员工素质的培训,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第四,强化内部审计与稽核力度,建立健全风险的防范、监测与预警系统,尽早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避免内部人作案造成的损失。
  第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案件风险的发生。
  第六,撤并业务量较小,管理不规范、长期亏损的分支机构,精简人员和费用,实现规模经济。
  四、总结
  目前,我国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金融体制的各项改革与建设。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现代金融制度和良好的金融秩序,而这些必须法治化,这不仅能有助于增强我国金融业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而且还能更加充分发挥金融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注释】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殷孟波:《中国金融风险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19-129页。
林文俏:《如何正确看待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人民日报海外版》,200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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