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搜索性
搜索是因特网的一个主要特点。通过关键词,我们可以搜索到外国法律和法学著作。如英国1996年之后的议会立法以及1997年以后的制定法文件不仅可以在因特网上全文获得,而且可以通过关键词搜索到。
3、真实性
一般来讲,只需服务器上的空间和一些简单的网络知识,就可以在因特网上发布文件。一方面,这种发布的便捷使公众可以获得以前由于费用或其它原因通常无法获取的资料。另一方面,因特网分散和自由的特点意味着由谁发布信息以及发布什么信息不受限制,也得不到审查。所以因特网上资料的真实性一直被很多人怀疑。
而现在情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变,越来越多的文件由官方网站发布:法律由议会或政府网站直接发布、判决由法院网站发布。官方网站发布的资料具有高度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因此,引用电子资料已得到了普遍接受(尽管如何正确引用网页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4、时效性
纸制资料时效性很差,而因特网上的资料具有很高的时效性。一个作品从写成到能在因特网上访问之间的时间间隔理论上可以缩小到几秒钟,例如,英国国会上议院通常在一个判决作出后两个小时内就将其放在了网上。[5]
(二)如何在因特网上搜索法律资料
因特网上不仅有收费法律数据库如WESTLAW、LEXIS、JURIS或CELEX等,还有有大量免费的法律资源。因此,掌握如何在因特网上免费获取法律资料的知识也是至关重要的。
与在因特网上进行一般研究一样,我们可以通过google等搜索引擎引找到相关的法律资料。此外,专业的法律搜索引擎可使用户将搜索限定在一些或所有的法律服务器上,因此搜索的结果将更具相关性。FindLaw’s Law Crawler①、LawRunner Global Index②、Internet Legal Resource Guide③是一些常用的专业法律搜索引擎。
很多搜索引擎还使用了法律索引。它们按照文件的类型、法律学科、资料来源对资料进行分类排列。
四、结语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知道了比较方法在国际私法趋同化中的重大作用以及因特网环境下比较方法在国际私法趋同化中地位和作用的突显。在因特网给我们提供了这么多用于比较的资料的情况下,我们在国际私法研究中再也没有理由不重视比较方法了。随着因特网的飞速发展和广泛使用,比较方法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必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而与因特网的发展以及比较方法的使用相伴随的,将是国际私法趋同化走势的进一步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