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对“法官证婚”的程序违法性思考

对“法官证婚”的程序违法性思考


胡利明


【摘要】“法官证婚”是个比较时新的现象,受到新闻媒体的特别关注,并深受当事人欢迎。但是,从法学层面思考,“法官证婚”是严重的程序性违法行为,与公证与婚姻登记之间产生法律冲突,扭曲了法官中立公正的裁判者角色。
【关键词】“法官证婚”;程序违法;法律冲突
【全文】
  一、“法官证婚”的背景
  新华网5月8日载,法院办婚礼法官来证婚,江阴(江苏),2006年5月7日法院办婚礼法官来证婚,新人面对法官宣读结婚誓言。江阴市人民法院院长作为证婚人宣布一对新人的婚姻符合法律程序。当日,江苏江阴市人民法院为一对新人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婚礼。这对新人冲破传统婚俗的束缚,决定不大摆宴席、到法院办婚事,请法官来证婚。当日,江苏江阴市人民法院为一对新人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婚礼。这对新人冲破传统婚俗的束缚,在双方父母的支持下,决定不大摆宴席、不收彩礼、不行彩车、不选吉日、到法院办婚事,请法官来证婚。
  以上是新华网的报道,并附有在法院门前办婚礼的相片,结合图片和文字报道,基本取向是比较赞同“法官证婚”的,摆脱传统性的婚事大操大办,取而代之的是简洁性的到法院办婚礼,法官甚至是法院院长是证婚人,使婚礼办得有特色,符合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总之,赞赏到法院办婚礼,法官来证婚是应该提倡的,特别是相对于浪费型的婚礼而言,具有诸多进步。
  在褒扬的同时,这种到法院办婚礼,由法官来证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与法院、法官的职责行为不相适应,从法律角度思考是严重违法的,由此并会导致一些法律上的冲突,影响法官作为公正裁判者的角色,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是一种不和谐的举动,不仅不能加以提倡,而且要予以制止,以保证法官行为的严肃性,并且使法官的职务行为严格地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更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法官证婚”涉嫌违法,是不合法行为
  1.法官、法院的应然法律定位
  法官是法院的构成成员,法院的行为是通过法官个人的具体职务行为表现出来,法官行使的行为应该与其身份相适应。根据《法官法》规定: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三条);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第四条)。可见,法官以及法院的合理,合法的定位应该是忠实地执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并且依法地履行法定职责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