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自由与禁忌——读《裸露的权利——美国的法与性》
夏敏
【关键词】性 法律
【全文】
《裸露的权利——美国的法与性》是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美]编著,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一本通俗性法律文化类读物。
购得这本书之前,笔者已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方圆法治》杂志上阅读了多篇连载。而拿到这本书后的感觉,是特别“性感”。普蓝色的封面上额,比正题还大出双倍字号的“SEX”裸露着鲜红的欲望,书内穿插和装饰着轻快的底色,似乎让“法”在这本书里想板起面孔讲话都不成。大量“裸露”的照片资料被很“懂法”地处理后嵌入文本中,使这本谈“裸”说“性”的书显得图文并茂而又不失文化的儒雅。
那么,这样一本书想要告诉读者什么呢?对此,编著者认为他们力图对应像波斯纳《性与理性》这类“再思淫欲”的学术思考,为读者提供一种对“思淫欲”和“行淫欲”的感性描述,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即“向读者奉献这本‘性’趣盎然的书,希望读者在尽情享受阅读的乐趣之余,也能深入了解美国的性文化,并思考有关性的法律问题”。
于是读者在这本书里可以和美国人民一道,既从克林顿绯闻中再纠缠一下“口交是不是性交”的问题,还可以从珍尼·杰克逊那说不清有意无意露出的乳房,来思考一下究竟在什么地方、针对什么对象、裸露什么部位才是正当合法的问题。当然,这本书并非靠名人来作噱头,更多还是通过美国各级法院判决的与“性”有关的典型案例来通俗地解读相关法律和法律文化现象。
在被这本书的“裸”与“性”放大眼球之后,一个严肃的阅读者确实可以再闭上眼睛思考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如隐私权、性骚扰、性歧视、性交易、性虐待、堕胎、儿童色情、同性恋、人工授精、借腹生子,甚至前些年在我们中国议论颇多的“包二奶”。如今这些话题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并无彼岸之远的感觉,反而多少有了些现实意义。
君不见中国的“裸”者越来越胆大?裸奔、裸泳、裸照、人体彩绘、女体盛……只嫌裸得不够彻底;君不见中国的“性”者也越来越无忌?公开摆卖的性具、不分场合的性话、颠倒伦理的性事、木子美现象以及文坛上一度流行的“用身体写作”……只怕还不够“性”风作浪。随着国人权利意识的增强,国家在这方面的干预似乎也越来越不轻松了。前些年陕西的“夫妻看黄碟”事件发生后,国人在维护个人权利方面的意识明显增强,而公权在这方面也开始表现出更大的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