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普通法查阅权,于世纪之交特拉华州以一定的形式成文化了这项权利。参见 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1901)第29条, 22 Del. Laws c. 167; Bay State Gas Co. v. State ex rel. Content, Del. Supr., 20 Del. 238, 56 A. 1114 (1904).最初的制定法取消了签发特别书面令状的形式主义要求,给予股东查阅公司帐簿和记录的“肯定权利”。参见 Thiele, 115 A. at 776. 根据制定法,股东仅需要在请求书面令状的诉状中陈述:(1)被告公司是一个股份公司;(2)请求人是该公司的登记股东;(3)具有合适的查阅取舍;(4)公司不履行由程序义务。Id. at 775; Bay State [**12] Gas, 56 A. at 1119; see also Trans World Airlines, Inc. v. Porterie, Del. Supr., 54 Del. 582, 183 A.2d 174, 175 (1962). 不过,如果公司证明请求人是出于非正当目的要求查阅,法院有权拒绝股东请求查阅公司帐簿和记录。Thiele, 115 at 776. n4
n4 法院阐述了股东法律地位的重要性:
我们认为制定法所赋予股东的查阅公司帐簿的权利是基于股东的法律地位,而且由他以股东的身份行使。如果有迹象显示股东行使查阅权的目的与其作为股东的利益没有很好的联系而是完全不关,那么被要求签发书面令状以实现其目的的法院不仅仅有权根据制定法拒绝签发,而且也是法院自由裁量的职责所在。我们不认为股东有利用制定法股东查阅权享有某种特权。制定法查阅权是给“股东”,如果不以股东身份而是以与股东地位无关的纯粹的个人的权利能力行使查阅权,那么这不是制定法的意思。
股东查阅股东名册的权利现在规定在特拉华州普通
公司法第8篇第
220条。Compaq Computer Corp. v. Horton, Del. Supr., 631 A.2d 1, 3 (1993). 第220条规定:
(a)本条所指股东是登记股东。
(b)任何股东,亲自或者通过其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经宣誓其查阅目的并书面请求,有权在通常营业时间出于正当目的查阅公司的股东帐簿、股东名册和其他公司帐簿和记录,并可以复制或者摘录。所谓正当目的须是一个与作为股东的人的利益合理相关的目的。
(c)大
法官法庭对请求查阅的股东是否有权行使查阅权拥有专门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