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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执业技巧

律师的执业技巧


刘彤海


【全文】
  题记:知我者谓我何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诗经·黍离
  台湾著名法学家王泽鉴先生在一本著作中昭示法律人:最近数年学习法律的人,常自称为“法律人”,带有几分骄傲!带有几分期许!然则,法律人与所谓的外行人(非法律人)究竟有何不同?在一个法律社会,法律人常自负地认为,大者能经国济世,小者能保障人权将正义带给平民。法律人为什么会有此理想,有此自信?一是有法律知识,二是有法律思维,三是有解决争议的办法.我们律师也往往自诩为法律人,但我们是否达到了王泽鉴先生的期许呢?毋庸讳言,中国的法学教育是失败的,不象其他国家法学教育开展诊断教育和案例教育,一个法律院校的本科生,研究生,不会办案,甚至连诉状都写不好,更谈不上技巧,这也是促使笔者写成本文的重要原因。如果拙文对同道能有所裨益,有些启迪,则余愿足矣。
  一、与当事人谈话的技巧
  1.要认真倾听当事人陈述。
  有的当事人谈话很罗嗦,杂乱无章甚至语无伦次,往往说了半天,还未听清他说的中心意思是什么。对于这种当事人,不要轻易打断他的话,要耐心地让他把话说完,这一点对于律师来讲也是一种修炼。有的律师性格急躁,还未等人家把话说完,就打断当事人的话,这不仅不礼貌,而且容易中断对方连贯的思绪,另外也容易使当事人与你拉开距离,产生一种不信任的感觉。尽管陈述的有些话对本案意义不大,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觉得十分重要,不说出来心里难受。让他说出来慢慢地给他加以解释,使其减轻思想上的负担,就这一点讲也是有意义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这样的生活经验,有些人思想有了疙瘩后,郁郁寡欢,百思莫解,找到朋友倾诉后,便豁然开朗轻装上阵了。优秀法官宋渔水在审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时,庭审中她耐心的听完了一位原告(作家)用散文诗一般的语言冗长的陈述一个小时意见,使得这位当事人极受感动,庭后,他说几年来就没有一个法官这样有耐心的听我倾诉,现在我的心情好多了,我决定撤回诉讼请求。于此我想到耐心的倾听陈述也是沟通律师与当事人情感的重要环节,不可等闲视之。
  在与当事人谈话中,敏感的律师往往能从当事人冗长而罗嗦的谈话中,抓住有关案情的要害和事实。对于重要的谈话要作记录,有些重要情节等当事人把话谈完之后,再重新提起,甚至刨根问底,弄清楚案件的某些细节,这对于在办案中形成的观点十分重要。另外,倾听当事人谈话,要有目的的去听,不能听完之后自己脑袋里乱糟糟的形成不了思路,那样谈话就失败了。怎么办呢?这就要针对不同案件用你学到的法律知识法律条款有目的了解案情。比如离婚案件要了解的问题是感情是否破裂,要收集这方面的事实,如婚前基础如何,婚后感情有无打骂、虐待、婚外恋等情况,找出婚姻纠纷的症结,不管当事人说多少事情,都要用感情是否破裂这条线将他串起来。这样从事实上才能把握感情破裂与否的尺度,由此决定你代理案件的基调。再比如合同纠纷案件,就要紧紧围绕合同的几大要素(如:效力、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时间、质量、交货方式、违约责任等),去全面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然后确定你对案件的判断。如果胸中无数,尽管听了很多陈述,那还是难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脉络。在倾听完当事人的叙述以后,也可以与其就某些问题进行讨论,把可能出现在的结局,不利的方面讲清楚。但是切忌匆忙下胜诉败诉的结论,也不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对方。最应把握的是,除了与当事人谈话之外,还要注意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以证实当事人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这样才能给当事人作出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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