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还在多年以前,根据Westlaw的统计,法恩思沃斯《
合同法》这一著作的引征率就已经超过了美国20世纪初的最著名的合同法学家、《第一次
合同法重述》的报告人威利斯顿(Williston)。这也在相当程度上说明了法恩思沃斯教授这本《
合同法》的巨大影响力。
更为重要的是,法恩思沃斯的《
合同法》一书的出版标志着20世纪七八十年代之后美国私法领域法哲学的转向,代表了美国法学界法律实证主义(legal positivism)的衰落和规范法哲学(normative legal philosophy)的复兴的又一次历史轮回。〔5〕在威利斯顿等人的古典合同理论被科宾、卡多佐、卢埃林等人的法律现实主义和法律实证主义思潮解构之后,美国合同法学基本上生活在法律实证主义的牢笼之内,但此种思想拘束却也催生了后来的新古典合同理论。法恩思沃斯也就是在“实证法哲学到规范法哲学过渡”这样的思想影响下写作其名著《
合同法》的。尽管《
合同法》本身并不是一本哲学著作,但从它的思想资源、推理方式和关注重心就可以确证它的出版是这一法哲学运动的一部分。
此外,就像法恩思沃斯在其序言中所说,《
合同法》的写作不仅是为服务于法学教育,同时也试图服务于法律实务人员。如他所愿,《
合同法》受到整个法律界的高度尊重和普遍欢迎,为美国乃至世界的合同学术和
合同法治做出了巨大贡献。
2、富有思想深度的《改变你的主意:关于后悔的决定的法律》
1998年,法恩思沃斯教授的《改变你的主意:关于后悔的决定的法律》一书由耶鲁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是一部关于当事人反悔先前法律行为、改变自己的主意和推翻先前决定的法律的一般原理的著作,涉及到作为英美私法中心概念的允诺及其反悔的理论和思想基础问题。虽高深但不晦涩,思想丰富而未流于纯粹形而上学,却还可以为法院提供决疑之道,显示了法恩思沃斯教授在该领域游刃有余的研究造诣与写作功力。
法恩思沃斯在写作本书的过程中,就有人问他是不是又在写另一本
关于合同法的著作,因为人们所熟知的法恩思沃斯是
合同法方面的绝对权威。但这本书的确不是一本仅仅关涉
合同法的著作,它的范围涉及到包括
合同法在内的诸多领域。虽然法恩思沃斯教授主要是一位
合同法专家,但他并不想把这“许诺与反悔(commitment and regret)”这一论题限定在
合同法之内,而是将它置于更广阔的视域:即探寻
合同法、侵权法、财产法、
信托法、遗嘱法、代理法甚至家庭法中关于“许诺与反悔”的一般性法律规则与法律理论,找出它们之间的融通而非不和之处,并试图整合全部私法的理论和思想资源。例如,法恩思沃斯从上述不同法律领域的法律规则中识别出六大相通的法律原则,其中最为重要的两项便是时下相当流行的“信赖原则”和“意图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