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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制度之下的反并购措施安排

  (1)消除收购者攻击目标公司现状的籍口。为了取悦公司股东,争取舆论支持,收购者对目标公司,往往是极尽能事地揭短,吹毛求疵地抨击其现行的政策,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标榜促进股东权益,信誓旦旦地宣称,自己接管公司后将如何改变公司状况。可能成为或已经成为收购目标的公司,如果主动进行优化整组,使收购者无短可揭,出师无名,令其抨击空乏无力,那么广大股东和社会舆论,就不会去响应收购行动,目标公司就可在舆论中变被动为主动。
  (2)增大收购成本,直至使收购行动失去其经济上的合理性。公司重整和改组,将提升资产质量,优化业务结构,改善经营管理,令公司体质增强,业绩向好,前景光明,公司股价因此而攀升,市盈率因此而放大。在这种情况下,收购成本加大,收购涉及的金额增加,收购融资难度增大。而且,股价高到一定程度,将使收购失去其经济上的合理性。通俗地讲,即是:太贵了,不值得买,收购者将因此放弃其收购企图,收敛其袭击行动。
  (3)取得现有股东们的支持和配合。重整和改组,能优化公司素质,改善业务前景,促进股价涨升。表明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有能力改善公司状况,维护股东权益。因之,公司现任管理层将重新取得股东们的信任和支持,收购袭击者将难以取得股东们的配合。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优化整组将令股东们看好公司前景,他们不愿轻易转让手中股票,这意味着相当筹码“锁定”在原股东手中,收购者往往难以收到“足量”股权。
  (4)缩小公司重整暨升值的空间。通过调整和重组,把一个素质较差、业绩欠佳的公司,改造成为一个素质较佳、业绩良好的公司,这相对来说较易做到。但要把一个素质和业绩俱佳的公司整组得更好,那难度就要大得多。这是发展中的一种边际递减现象,很自然的。正因此,收购袭击者,多愿找那些状况欠佳的公司做目标,因为只有这些公司,才存在着较大的调整空间和升值潜力。一个状况欠佳的公司,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地进行自我优化整组,实际上就是自己把这种调整和升值的空间“填满”。这种空间一旦变得窄小,“收购一一重整一—升值一一获利”的收购者初衷亦将难实现。收购袭击者只好放弃这个目标公司而另寻猎物。
  运用公司整组策略,需要注意几点:
  (1)要树立系统观念。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个公司,沦至困难的境地,其原因往往是多面而立体的。此一原因与彼一原因之间,亦相互关联与影响。管理松懈、冗员厚积、投资决策失误、资产质量低劣、业务结构不合理、关键人才流失、市场营销不力、公共关系不畅、行业选择错位,都是导致公司困难的重要因素。公司整组,不能只抓其一,不及其余。应该多管齐下,全方位治理。根据公司的自身条件和经营环境,该强化的强化,该裁减的裁减,该理顺的理顺,该售卖的售卖,该购入的购入,该调整的调整,即所谓把公司整组当作一个系统工程来开展。没有这种系统治理的观念,很难真正改善公司素质。
  (2)要标本兼治固本培元。整组公司,如同治病救人,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重要的,是既治标又治本。比如公司亏损是标是现象,而其本其实质则可能是或业务结构不合理,或资产质量低劣,或管理不善,或投资决策失误,或各种因素兼而有之。解决亏损问题,可以采取收购一块利润的方式,短期内填平亏损、扭亏增盈。但这是治标的办法,不能根本解决问题。要使公司真正走出亏损泥淖,更重要的,是改善经营管理、提升资产、调整业务结构、提高决策水平。这是治本的办法,可全面强化公司体质,从根本上解决亏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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