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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合会”及其规范化问题研究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合会”及其规范化问题研究


陈荣文


【摘要】合会,作为民间金融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正式金融的有效补充,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金融供给上将能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合会作为团体成员内部互助合作型的资金融通手段,有其固有的运行方式,这是合会合法性的制度基础,也是真假合会的辨别标准。合会的规范化应先行明确合会的合法性,固化合会的运行方式,并针对容易引发倒会风险的问题点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制度。
【关键词】海峡西岸经济区;合会;民间金融;规范化
【全文】
  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资金需求与合会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是福建省委省政府于2004年提出的一个区域发展战略目标。其标志是福建省委颁发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从《纲要》的内容看,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民间金融是金融服务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自然,民间金融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也就有着充分的相关性。这一点,可从下列数据得到充分的证明。如,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村定点观察站的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农户户均借款来源中,来自银行及信用社的贷款只占26%,而来自私人的贷款则占71%;从地区结构看,东部地区农户资金来源中有81%来自民间金融,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这一比例则分别为76%和60%。[1]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在其《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亦根据其调查结果指出,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中一些具有相对区位优势、行业优势的地区的民间融资活动较为活跃,民间融资的活跃程度与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呈正相比关系。民间融资的目的主要在于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紧急支付和民营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在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和农村,民间融资广泛存在。2004年福建省的民间融资规模约为450亿,相当于全省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其中生产性融资的比例高达98.2%。同时,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福建省金融运行报告》亦指出,福建经济金融发展六个明显的特点之一是,储蓄率较高,社会资金充裕,民间融资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除银行信贷、利用外资以外的重要补充管道。[2] 上述实证调查数据显示,民间金融的存在与活跃与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发达息息相关,民间金融不仅是农户资金来源的主管道,是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对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也起着不可或缺的促进与推动作用。从这一认识出发,我们认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离不开民间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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