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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后我国电信业的竞争格局及国有电信企业的竞争对策

  3、入世后我国电信业新的竞争格局的探讨
  这里的所谓“入世后我国电信业新的竞争格局”,指的并非是目前已经形成了的格局,而是基于入世要求而极有可能形成的竞争格局或竞争格局很可能有的发展趋势:
  ——在外资股权限制许可的范围内,外资和国外大的电信企业将快速介入我国电信业,国有股份“一股独大”的状况会得到改变,但因为外资股权比例限制的存在,国有电信企业的重要地位不会改变;
  ——国内民营资本介入电信,是一个难以阻挡的趋势;
  ——由于投资主体(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电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的同时,也会更趋理性,企业间双赢合作的机会增加;
  ——随着投资主体(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利益主体真正复位,现代电信企业制度逐步完善;
  ——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重用更受关注,但一定时期内国有电信企业人才流失、商业秘密流失问题特出;
  ——电信企业真正重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电信业行政管理法治水平得到提高,宏观市场秩序更加有序。
  4、入世后国有电信企业的竞争对策
  入世后我国国有电信企业竞争应首先继续发挥基础杆、线、站、网等方面的硬件优势,切实改变目前不计成本、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的网络低层次重复建设的错误做法,在网络的可靠性、安全性、布局合理性上做文章。通过国有电信公司之间(如果合作有利,当然也包括与非国有公司之间)的竞争性的合作,使得目前的网络硬件优势更加集约、互相之间的布局更加合理、固定资产投资成本更加少,避免硬件资源的零效益甚至负效益竞争。
  其次,注重电信技术研发(R&D),创造我国电信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电信行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紧跟世界技术进步步伐,使得我国电信业迅速发展,这当然是件好事。但技术实力雄厚的外国电信参与中国市场后,国有电信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不足,将会成为制约其核心竞争力提高的瓶颈,甚至是制约其电信网络安全性、可靠性提高的瓶颈。
  第三,理性对待外资的引进与外国电信企业的引入。WTO规定了外资和外国电信企业有准入中国电信市场的权利,但这只是其参与中国电信市场的可能性而不是现实性。应充分权衡合作的利弊,不能为外资(企)而外资(企)。
  第四,善待国内民营电信资本。一方面,竞争当中,要加强和目前规模一般较小的民营电信企业的“多人非零和对策”,打造双赢竞争格局;同时股权转让、股票出售不能只将眼光仰视国外,而对国内民营资本不屑一顾甚至视而不见。
  第五,建设建立与“世界级现代电信企业集团”相适应的、有鲜明企业特色和时代气息的优秀企业文化体系。通过调研诊断、总结提炼和文化创新等专项工作,建立国有电信企业文化理念体系,包括企业使命、战略目标、核心价值观、服务理念和相应的员工行为规范等内容,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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