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宪法作为新开端
为什么要有
宪法呢?Wheare认为,
宪法之所以被确立,是因为,人民希望其政制有新开端,此希望的原因有很多种:相邻的共同体渴望联合成新政府;或共同体由战争而独立,开始自我统治;或革命导致与过去断裂。Wheare以此来解释:为何英国不曾有
宪法。
但是,只以此来解释
宪法的必要性,是很不充分的。在世界的古代和近代,各共同体其实也曾多次重新开始,如中国的秦朝,如英国内战和光荣革命。但它为什么没有
宪法呢?是不是可以说,它也有
宪法,只不过,当时的文书不曾被“叫作”
宪法,其与
宪法的差异只是“叫法”的不同?多数宪法学者显然不会接受后一种说法。也许是为回应这种可能的质疑,Wheare补充说,
宪法源于对有限政府的信仰。但这不能解释,为何前苏联、49年、54年和78年的中国,也要制定
宪法。他也许会否认这些文书是
宪法,但他事实上并没否认,这导致他前后矛盾;即使否认它是
宪法,这也不过是回避更深层的问题,自我障眼,也就关闭了更深层的理论探讨的可能;与其如此,不如承认其是
宪法,把它和其他
宪法的差异,置于
宪法分类学内来探讨。如此一来,他就不得不修正其
关于宪法源于有限政府之信仰的说法,进一步探讨古代与现代的各类不同的新开端和
宪法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某种更深刻、更复杂、更微妙、解释力更强的
宪法理论就可能诞生。
宪法是在新开端之时被确立,但新开端也可以完全撇开
宪法,即使新开端要通过
宪法来正名,不同的新开端也可能确立不同的
宪法。新开端是否要确立
宪法,与希望重新开始之人民是否要确立有限政府,可能是无关的。问题的关键是:
宪法的最底限的充要条件是什么?Wheare并不曾回答该问题。当代的新开端要确立
宪法,可能是与某种哲学相关的,即理智建构主义或理智狂妄症:希望通过一纸文书来设计和调整政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