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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的国家学说

  比如我们爬庐山,从山下爬到山顶,每个人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情侣看到的是秀美的景色,地质学家看到的是这个石头是几十万年变成出来的。霍布斯讲,你得出的判断是因为你有不同的知识背景,你有不同的经历。
  3、伦理个人主义。伦理个人主义道德是哪来的?从希腊来讲,古典政治哲学是追求一种善的生活(good life),good life从希腊哲学开始知识和美德是联系在一起的,所有美德的基础是一种确切的知识,但是到了近代特别是霍布斯开始,把知识和美德分离了,美德不再以某种知识为基础,而变成一个个人的爱好和偏爱,万事万物本无善恶之分,善、恶完全是个人的主观评价。霍布斯说,《利维坦》:“任何人的欲望的对象就他本人说来,他都称为善,而憎恶或嫌恶的对象则称为恶;轻视的对象则称之为无价值和无足轻重。因为善、恶和可轻视状况等词语的用法从来就是和使用者相关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单纯地、绝对地是这样。也不可能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恶的共同准则……。
  霍布斯说不能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恶的共同准则,实际上没有任何是善的事情,也没有任何是恶的东西,善恶只是本人的一些揣测,把善恶事实上的基础完全取消掉了。为什么霍布斯的伦理个人主义、道德论理相对主义和伦理虚无主义受到都到了严厉的批评,实际上从希腊开始,什么是美德后面有知识论的背景,善恶这个事情应该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恶的共同准则,这是传统政治哲学和现代像霍布斯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区别。是不是你喜欢就是善的,是不是你不喜欢就是恶的,有没有一个标准,是不是你也能把生吃人肉也称之为是善,霍布斯讲的非常清楚,任何事物都不可能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恶的共同准则。
  大家要是读《利维坦》的话,其实内容还是很多的。霍布斯在《利维坦》中非常有意思的批评古典政治哲学,在今年博士招生的时候我就出了一道题,题目是《霍布斯对古典政治哲学的批评以及他对后来政治哲学的影响》,我到希望看到霍布斯对亚理斯罗德古典政治哲学的批评,霍布斯对亚理斯罗德的批评特别多,当然对柏拉图也有诸多的批评,而且批评起来非常的不客气。霍布斯对后来政治哲学的影响,答案是千奇百怪,只有对霍布斯有足够的了解才能够回答出来。
  (三)主权学说。我感觉霍布斯对政治的理解是非常深刻的。施特劳斯对霍布斯有一个很精彩的评价,施特劳斯说,古典政治哲学目标是追求善的生活(good life),近代政治哲学是追求一种和平的生活(peaceful life),从中世纪晚期比如马西•利奥就是和平的保卫者,像玛基亚维利的理论也是和平。就是说,古典政治哲学有一个高的目标,就是把人们引导到过一种善的生活good life,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是有目标、追求的。政治的目标就是把人引导到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标中去。到了近代用施特劳斯的话来讲,这个目标降低了,追求美好生活不再是政治的追求,政治追求的最高境界是政府,追求美好生活不再是政治的追求。政治是什么大学呢?讲到霍布斯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想到施密特,施密特讲过政治就是朋友和敌人。施密特认为,政治最主要的手段就是用道理来杀人。现在马上就有一个问题,你用道理杀人的目的是什么?是追求善的生活(good life),还是追求和平(peaceful life)?古典政治哲学的目标是追求善的生活(good life),如果你这个人不过善的生活(good life)的话呢,从古典政治学的标准来讲政治是可以把你杀掉的,为什么宗教裁判可以把布鲁诺烧死,从古典政治哲学来说这是正常的,所以,政治的目标是追求善的生活(good life)。
  到了近代的时候有一个很大的转变,这个转变也在霍布斯之前,这个转变首先是在宗教改革,宗教改革的时候导致基督教的分裂,基督教里面为了谁带走了善的生活(good life)发生了争执,这个争执最后就导致了长期的宗教战争。为了缓解宗教战争最后有一个《威斯特伐利亚条约》,这个条约的核心就是说,我们不要再管谁是正宗的宗教,谁不是正宗的宗教,我们把整个政治目标降低了,就开始构建现代国际法体系。现代国际法一个基本的标准就是使哪些国家之间不能再进行侵略,从追求善的生活(good life)到追求和平(peaceful life)。霍布斯的著作大概是这个时候,霍布斯受到格老修斯很大的影响,因为霍布斯整个理念他也是基于这点。但是霍布斯比任何人对现代的本质都描述的很深厚。我感觉,霍布斯的《利维坦》有一个基本的理念就是,人这个东西不是个东西,每个人都有强烈的欲望追求自己的利益,如果要是把他们放到自然状态中去,人与人之间的能力差不多,没有一个人能够聪明到这种程度能够把别人压制下去,这是不可能的!大家需要注意的是,霍布斯所讲的自然状态不是在描述一种已经发生过的状态,他是在描述一种逻辑的状态,如果没有国家侵略垄断,人与人之间就会长期的战争下去,必须要有一个绝对的权利,那就是主权,国家必须要有绝对的主权,这个绝对的主权可以交给一个人,也可以交给少数人,也可以交给多数人。
  但是,国家必须要有一个绝对的主权,这个主权掌握生杀予夺的大权,掌握是非善恶的标准和掌握正义和非正义的标准,这个主权至少不能有另外一个挑战者,上帝不能挑战我们的主权,任何其他的个人不能挑战我们的主权,必须有这么一种机制来维持秩序,人们之间才能过一种和平的生活。我经常讲,霍布斯的这个道理是讲的很透彻的,这个道理说起来很简单,但真正把这个道理理解深透是不容易的。我这几年经常这样思考,我们国家的法学家是不是无政府主义思潮比较多的,无政府主义和自由主义是有着重大不同的,自由主义讲一个非常强国家(state),而无政府主义比较多的相信人们之间一种志愿的活动,最后会形成某种秩序,比如我们想废除乞讨、对乞讨进行管制,大家相信理性人经过一种非暴力的引导可能会到达某种和谐的状态,这个在西方来讲不叫自由主义,而叫无政府主义。霍布斯是看的很精透的,这是不可能的!人如果没有一个暴力强制的去管理,人会为所欲为的。我们读《利维坦》会发现霍布斯对这个道理讲的非常深刻,霍布斯构建现代社会的格局,一方面是公民的权利如何与国家的权力进行区分,另一方面是如何以这两个来构建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的秩序格局。霍布斯在《利维坦》书中有一段很精彩的话:“像这样一个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的一些人就成为国家,在拉丁文中成为城邦,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用宗教的说法这就是获得上帝的诞生,我们在永生不朽的上帝之下,所获得的和平是安全保障,就是从他那里得来的”。霍布斯对国家的重要性是看得非常清楚的,他认为再差的一个国家也比一个无政府状态和内战要好的多。霍布斯因为经历英国的内战,经历过长期的战争,对于他来讲,国家这个东西是至关重要的,而且他还非常担心国家会解体,他在描述国家的时候经常会谈到国家是多么的脆弱,人与人之间用意志创造出来的东西,你要精心的呵护,稍微一不呵护国家可能就会解体,国家一旦解体整个社会就处于内战之中,或者无政府状态之中。所以,他赋予国家非常大的权力,对于国家霍布斯认为有三个最核心的权力,一是垄断意识形态权,二是垄断暴力、司法;三是垄断税收。霍布斯对政治基本的看法是,如果没有国家的话,这个政治是难以维系的,他对人们依靠自发的、理性的说服来自觉的做好事,不做坏事的可能性的估计是比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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