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制定一部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
宪法
毛泽东说:“搞
宪法也是搞科学。”宪政是良宪实施的结果,制定一部好的
宪法是实施宪政的前提条件。胡锦涛同志在纪念现行
宪法颁布20 周年的讲话中十分明确地指出:我国现行
宪法是一部好
宪法, 总体上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应该保持稳定。同时,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对
宪法作适当的修改和补充也是必要的。
社会生活日新月异,作为上层建筑的
宪法自然要“与时俱进”,但作为根本大法,
宪法又必须保持相当的稳定性而不能给人以朝令夕改的印象,否则必然损伤
宪法的权威。现行
宪法在23年间修改了4次, 共有31条修正案,其修改频率和幅度都是比较大的,如果再把75
宪法、78
宪法、82
宪法看成是对54
宪法的修正,那么我国宪法的变动就更加惊人了。另外,我国目前采取的部分修改的方式有它的积极方面,但是长期采用部分修改方式将会束缚人们对
宪法缺陷的全面审视,会使人们对宪政改革的思路变窄,更严重的后果是将使
宪法新旧条文混杂、结构缺乏严谨性,同时过于频繁的修宪,将会损及
宪法的稳定与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