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是宪政运动的起点,市民社会是宪政真正的发源地和源头,宪政的诸要素只有在市民社会脱离政治国家的前提下才能产生和发展。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非人格性属性有效地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权力与权利、公与私、经济活动与政治见解截然两分。政治国家权力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天然抑制作用,市民社会获得了充分的自主空间,形成了有效抗衡政治国家权力扩张和渗透的对立面力量。市民社会对绝大多数物质资源的垄断有效地控制了政治国家的生存能力与政治国家权力运作的合理界限,因此,
宪法就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进行利益交换与分配的平衡机制,市民社会的形成是宪政的先决条件,没有市场经济促使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没有市民社会产生的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就没有宪政。
今后中国要继续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为社会主义宪政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培养国民的契约精神,大力发展市民社会,培植宪政的社会力量,因为,严格规定、限制政府权力,以公民权利和社会权力制衡国家权力,以市民社会为组织,形成沟通市民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纽带,培植宪政的社会力量以监督抗衡国家违法政治行为对于宪政建设是至关重要的。
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宪政模式与政治体制改革
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民主政治制度和宪政模式呢?在中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宪政要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中,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宪政的中国特色。
目前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日益显露,政治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不仅影响经济体制改革,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也影响了我国的宪政建设,因此我们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当前政治体制改革应该采取稳扎稳打、从具体程序入手的改革思路,下大力气完善宪政建设的一系列具体制度和程序。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宪政,必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而由于依法治国作为一项治国方略已经深入人心,所以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最为紧迫的任务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加强和改善在宪政体制下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