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中国宪政建设的途径
崔彦平
【摘要】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施政理念蕴含着丰富的宪政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条件的影响和限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笔者就当前中国宪政建设的途径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宪政;途径;宪政文化;违宪审查
【全文】
2004年随着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对1982年
宪法的第四次修改,“依宪治国”、“
宪法至上“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施政理念蕴含着丰富的宪政思想。胡锦涛同志、温家宝同志在各种场合多次强调, 依法治国, 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 依法行政, 最根本的是依宪行政。各级政府都要把
宪法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2005年10月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是我国首次发布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白皮书,白皮书对当前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国家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指明了中国宪政建设的美好前景。这些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实践的探索不断深化和宪政理论的研究日益成熟。
实行宪政是现代国家政治的根本标志和常规形态。所谓宪政,指的是以
宪法为前提,以法治为核心,以民主政治为基石,以人权为目的而形成的政治关系和制度。宪政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而且是一种社会制度,它与政治结构、日常生活形态乃至社会伦理形态关系紧密。宪政的建立与运行必须以相应的经济、文化基础为平台,与相应的政治制度设施相配套。以下笔者就当前中国宪政建设的途径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市场经济与经济体制改革
市场经济就是权利经济、法治经济。因为市场经济主要是依靠市场主体自由行使经济权利自主运行,它要求主体平等、意思自治,自然要求法律至上,实现法治,以限制政府的过度干预,保护市场主体的权利,反对权力至上和人治。这正是宪政的内在精神所在。历史已经证明,市场经济产生权利观念、权利意识,促进政治法治化、民主化,要求限制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利,产生
宪法观念和
宪法,培育宪政生存的社会基础——市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