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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新医改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寒昌


【关键词】新医改
【全文】
  近来从政府到民间都在议论新医改,可以说,各方面对此都投入了前所未有的极大热情,也由此看出医疗卫生对全社会的重要性,真正是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各方都对新医改寄以厚望,特别是作为国家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宏观调控部门的国家发改委,更是就新医改问题在网上征集良言益策,足见其慎重程度,和对医疗卫生政策直接体验者—广大人民群众意见的尊重与重视。笔者因职业关系与医疗卫生领域接触较多,通过长期了解和体会,略有所思,现就新医改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与大家一起商榷。
  一、理顺医疗机构的产权,淡化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父子关系
  现阶段医疗市场的管理,给人一种表象,好象只有卫生行政部门管得了,别的部门不介入也不想管,因为管了也无利可图,特别是由于当前医疗纠纷层出不穷,别的部门更是敬而远之。其实作为市场主体的医疗机构不应该只有一个监管部门的,虽然它有自身的特殊性,但它也有市场主体的共性,广告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税收问题、环保问题、法律问题等等,林林种种,别的市场主体可能涉及的问题,它也一样不少。其中特别是工商和财税部门的介入,对于理顺医疗机构的产权,显得尤其重要,因为这些部门监管的迟迟不到位,使得医疗机构潜意识里也只认卫生行政部门一家的管理,而且这种潜意识已经扩大到全社会,使全社会都认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是父子关系。在这种现实状况下,奢望卫生一家管理好这个市场,是很危险的,当务之急,首先要让卫生行政部门退出国家卫生投资代管人的身份,这个身份容易产生利益部门化,模糊了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其次对于非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现代企业组织结构,建立明晰的产权治理制度,强化投资人主体意识,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都要加强监管,而不是卫生一家独管。
  二、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打击和防止医疗市场的权力寻租现象
  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医疗市场权力寻租的现象,大家应该都知道的,1、国有医院的整体“托管”,催生的怪胎--两“不是”两“通吃”医院(两不是:即不是营利性医院、又不是非营利性医院,两通吃:通吃非营利医院的免税等优惠政策,通吃营利医院的广告、收费等优惠政策);2、国有医院的科室承租和承包,催生的怪胎--院中院(一个医院里有几套独立的挂号、收费、发药、治疗、住院系统);3、国有医院的分支机构承租和承包,催生的怪胎--院外院(是国有医院的分支机构,但却有自己独立的人事、财务、收费系统)。这些现象的存在,使得国有医院的价值取向出现了严重的偏差,也使得国家的公共卫生政策走了样。因此,从审批上要建立一个严格的分类制度,要将医疗机构明确分成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医疗机构,而且这个分类工作不仅是卫生行政部门一家的事,一定要有财税部门的介入,否则就会成为一种形式。对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采取不同的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广告、定价、人、财、物和经营上的广泛自主权,但是在税收上和依法行医上要尽严格的义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管是政府举办的,还是公益组织举办的,要纳入严格的成本核算,实行严格的营利性行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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