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择校的存在与问题
“择校”是指放弃政府作出的教育安排而自行选择就读学校。根据办学体制分,择校分为体制内,即公办学校之间的择校和体制外即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私立学校)间的择校;根据地域划分,可分为在本县、市、区范围内的区域内的择校和在不同区域之间进行的跨区域择校等。从我国的现行政策来看,体制外的择校是被允许的,而体制内的择校是禁止的。另外,经批准的跨地区的择校(借读)是允许的。从现实情况看,“由于民办、私立教育发展规模有限,体制外择校的比例还比较低,就读于非公办学校的学生比例只有5. 8%,就读于公办学校的占到94.2%”,“公办学校之间的体制内择校依然盛行。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中,就近入学者占71.2% ,‘电脑派位’者占5. 3%,择校和借读者分别占17. 2%和2. 8%(另有‘其他’类占3.6% ),即择校(含借读)的比例在公办学校已经达到20 %(占样本总数的18.6% ),该比例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更高,达到27.8% 。”可见,有关“禁止择校”的政策并未真正贯彻落实。
在国内学术界,对择校问题有截然相反的两种态度。反对择校的,认为择校会引起以钱择校、以权择校等教育腐败现象,增强了强者的选择权,会造成教育不公现象进一步的扩大。支持择校的认为,从事实情况来看,禁止择校剥夺的是弱势群体的选择权,对有权、有钱的并不起太大的作用。笔者更倾向于支持家长和学生择校权的存在。主要理由为:一是我国存在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并在短期内无法改变的状况,在这一前提下,禁止择校,就是一个简单的堵的政策,造成的后果是,有钱的在名校学区购房入名校,有权的以权谋私入名校,弱势群体在优质教育资源的分配过程中无影无踪。二是无论支持或反对择校的,学术界关注的都是弱势群体在教育资源分配过程中的地位,从本质上讲,如果有一种规则能保障弱势群体公平的参与择校,现在反对择校的学者,也会支持择校的存在。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应择校,而在于能否公平择校。三择校是对就近入学的补充。从某种角度看,加强对择校费的管理和使用,会对薄弱校的建设有一定补充作用,可以缩小与名校之间的差距,有利于就近入学的实现。
目前,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具体做法在各地、各校间是不尽相同的,也没有比较统一的规定。但相对比较常见的做法大致有两种:一是考试加择校费的模式。为众多的想进入名校的学生设置门槛是一种通行做法,考试这种方式可以让名校选择一批资优学生,但无论你是多优秀,不是学区的,择校费是一定要交的,往往高额的择校费也让处于弱势的家长和学生望而却步。另一种是按照电脑派位加择校来进行的。就近入学采用了一种看似公平的做法,即电脑派位。用电脑代替人脑应是可行的,也是公平的。但现在的就近入学则是排除了优质教育资源的随机分配,原来的重点初中则以公办民助的形式出现,属于择校的范围。因此电脑派位的实质是排除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再分配,稀缺的优质教育资源并没有均等地、随机的分配给普通的受教育者。并且在择校中还存在着以权谋入学的情况。择校政策的不完善,导致了在择校过程中出现了太多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择校的责问。
三、就近入学与择校的价值取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