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经济应该是:在国家财政保障体制条件下,监狱为了改造罪犯的需要而组织的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和再生产的活动。因为,现实的情况是靠组织罪犯劳动生产创造的经济能力,已不足以维持监狱的生存与发展,它已失去原来在监狱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国家财政保障体制取而代之,成为监狱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经济基础。国家财政保障体制的建立,对原有监狱经济的认识提出了质疑与挑战。或者说,监狱经济是指国家对监狱的财政保障与监狱改造罪犯而组织的生产劳动的收益的总和。
从发展的角度探索监狱经济的运行机制。为使监狱充分行使专政机器的职能,规范罪犯生产,就必须寻求科学合理的监狱经济运行机制。监狱经济的运行机制是由监狱性质决定的,是监狱在改造罪犯进行物质资料再生产的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协调的经济运行方式。根据监狱经济的特点,我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有效的探索。
一要合理调整区域规划。将监狱改革纳入社会总体发展规划,从而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相适应。监狱的发展是在具体的时空条件下进行的,对监狱发展沿着历史的思路可以帮助我们发掘出监狱产生与发展所依托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现实。从而在条件与背景的变迁中洞悟监狱发展的历史性。监狱改革的出发点应当是改善其功能,完善其价值,而性质决定功能,由此,各种具体的改革都有赖于我们对监狱性质的重新认识,监狱是什么?这当然是监狱改革的起点与归宿,无论从历史的还是从现实的角度看,不言而喻的是,监狱是国家专门行刑机构而不是企业。从全局的整体的视野来制订规划,监狱规划要充分考虑“地域经济”整体特征,根据掌握的预测资料,以发展的观点,按预测的比例趋势做好中长期规划。现在监狱人满为患,监狱接收这么多犯人有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监狱自身在努力解决问题的同时,依托国家的刑事政策来解决问题,如:申请加大基础投入,要求扩大监狱的管理能力,实行有效的非监禁化,社区改造等等。使监狱能够合理地承担犯人,进而改造犯人,完成好行刑工作。同时也为监狱经济机制运行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
二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目前司法部根据中央提出了“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改革方针,司法系统改革思路之一是:建立统一指导为辅、分级领导为主、个别管理突出的管理体制。从实际出发,各监狱管理局组建一个监狱国有独资公司,现有的为改造罪犯服务的监狱企业,改组为监狱国有独资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受监狱国有独资公司领导并对其负责。 实现监狱刑罚执行职能和生产经营管理职能分开,建立两套既独立运行,又有机联系、密切配合、规范运行的新型监狱工作体制。一套是新型监狱管理体制,它的主 要任务是执行刑罚、改造罪犯,按《
监狱法》运作。另一套是新型监狱企业管理体制,它的主要任务是为监狱改造罪犯提供劳动场所和生产岗位,可参照《
公司法》 并结合监狱企业特点进行运作。围绕劳动改造罪犯的共同目标,双方按照各自规律运行的同时,需要密切配合。监狱警察应当按照规定和劳动合同协议组织罪犯到企业去劳动,到生产现场跟班管理,负责监管,负责考核罪犯的劳动改造表现。
三要引入科学的管理监狱模式。合理处理好警察、职工在监狱经济中的不同作用,完成好改造罪犯的根本使命。
一是引入科学的管理监狱模式,实现好管理罪犯的目的,关键要处理好监狱行刑和经济的关系:监狱行刑方面,对罪犯进行劳动改造,这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一个特点,通过劳动这个手段来达到改造罪犯思想这个目的;监狱经济方面,监狱管理需要的费用由国家保障,监狱企业生产应纳入政府采购。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目前的监狱企业实际上是承担着“公共物品”提供的职能。服刑人员的强制劳动,不仅仅是法律上的对犯罪行为的惩罚,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间接的教育服务。虽然强制劳动应当仅是教育服刑人员的手段之一,但也无法避免将劳动本身作为改造目的实际社会需求。在此情况下,监狱企业还需要按照一般的劳动生产的要求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劳动岗位、劳动场所、劳动资料等)因此,在探讨监狱企业如何发展的时候,就必须将其纳入公共产品组织的改革大背景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