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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狱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措施

论监狱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措施


李永禄;熊桂林


【摘要】随着我国进一步融入世界,随着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元化的伟大历史变革,最终使社会发生了结构性变革。然而,当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逐步融入到世界这个大潮流中,各种思想理念、制度设计冲突不断。这就为监狱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将促进监狱工作的法制化,市场经济的优化提供了监狱经济新的发展平台,履行世贸规则也限制了监狱企业发展空间。应对形势变化,在监狱企业的管理方式上要进一步重组生产、经营职能,实现监狱生产专门化管理。积极调整监狱企业产业结构,大力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适宜产业,建立满足中国社会现实需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监狱生产管理体制。
【关键词】司法制度;监狱经济;问题;对策
【全文】
  引言
  党的十六大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这是我国改革开放逐步深入、民主法制日益健全的必然要求。监狱体制改革有利于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有利于强化监狱经费收支管理,提高监狱经费保障水平。我认为必须对监狱经济运行方式进行有效探索,寻求合理的监狱经济运行机制。监狱经济的合理运行,有利于保障监狱基本职能的实现,对确保监狱履行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职能起到重要作用,是推动监狱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监狱经济的属性
  监狱属于政治范畴,监狱经济是监狱为改造罪犯之需要,由监狱人民警察依法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罪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所进行的物质资料生产和再生产的经济活动。它的特征主要是:具有法定性;由罪犯劳动派生;劳动力主体是监狱人民警察和罪犯;必须借助一定的组织形式;是为改造罪犯之需,具有政治属性;是有效劳动、经济活动,具有经济属性。由监狱经济的内涵可以看出,它具有政治属性和经济属性两个基本属性。两者既对立又统一,政治属性决定经济属性。
  二、监狱经济发展的历史回顾
  我国的监狱经济是为了劳动改造罪犯、解决国家经济困难和负担而建立起来的。新中国诞生之初,在经济上所继承的是一个十分落后的烂摊子。“1949年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现代工业产值只占17%,根据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社会委员会统计,1949年中国人均国民收入27美元,不及整个亚洲平均44美元的2/3,不足印度57美元的一半。”建国之初,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一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反革命罪犯和其他刑事犯罪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罚。而被人民民主政权接收的旧监狱其设施破旧不堪,难以解决监狱在押罪犯人数激增的问题。由于监狱在押罪犯人数激增,监狱难以全部解决罪犯劳动生产问题,大批监狱在押罪犯由于无劳动项目而坐吃闲饭。最重要的是监狱在押罪犯不能得到有效改造,难以实现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目的。在我国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极其低下,国家财政极其困难的条件下,让被判处徒刑的罪犯,这“一个很大的劳动力”由国家养起来,在监狱“坐吃闲饭”,既不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劳动改造罪犯的理论,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要求。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于1951年5月10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把组织全国犯人劳动改造问题作为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讨论,并通过了《关于组织全国犯人劳动改造问题的决议》。在《决议》中确定了组织全国犯人劳动的生产建设项目。即:“从事大规模的水利、筑路、垦荒、开矿和造屋等生产建设事业”。建国初期,为了恢复国民经济,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国家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其中水利、筑路、垦荒、开矿和造屋等生产建设事业,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这些生产建设项目所需要的劳动力较多,对劳动力的技术素质要求不高,劳动场地集中、便于管理,比较适合作为大规模组织犯人劳动的生产项目。截至1952年底,全国已投入劳动的犯人占全国在押犯的62%,到1953年已占83.7%。与此同时,全国建立大小不等的劳改生产单位4671个。监狱生产创建并逐步发展起来后,不仅解决了监狱在押罪犯“坐吃闲饭”的问题,解决了监狱的狱政设施经费和罪犯改造经费不足的困难,而且解决了实现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问题和为国家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监狱生产的收入被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规定为劳动改造机关的经费来源之一。到1965年,全国劳改工业总产值达到17.6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18.4亿斤。在取得辉煌的经济效益的同时,监狱企业也通过对大量罪犯实行劳动改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成功地改造了数以万计的包括末代皇帝、侵华日军、伪满战犯等罪犯。监狱生产成为监狱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监狱经济的发展,为罪犯改造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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