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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法学研究范式的变迁

  新生的行政法学开始创建自己的体系,其中包括承继民国时期的法学遗产(例如吸纳“行政行为”、“自由裁量”等概念),眺望西方国家的行政法。但是,这一时期的主旋律仍是为健全行政法制、加强行政法鼓与呼。张尚鷟教授是这一时期的一个代表。可以说,他的主要努力是呼吁加强行政法制、鼓吹重视行政法学。通过学习邓小平文选,他呼吁“加强行政立法,为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而奋斗”;对中央党校学员讲课,他呼吁“为在国家行政管理领域开创依法办事的新局面而奋斗”;对民政干部讲课,他号召“各级民政干部都需要学点民政行政法”[11]在80年代中期全国报刊上发表的行政法论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如下的题目:“加强行政法制建设是当务之急”(黎国智)、“健全行政法 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姜明安)、“国家行政管理需要制度化法律化”(张尚鷟)、“在改革中尽快完善行政法”(陶希晋)、“行政法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杨海坤)、“政治体制改革与行政法”(张尚鷟)、“更新观念 加强政府法制工作”(陈天杰等),等等。[12] 虽然这些文章强调行政法制的重要性,偶尔也提出法制建设的某些主张,但整体而言,它们较少讨论具体的制度设计,更少关注法律推理的细节问题。
  政法法学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运用的话语与政治密切结合,论证问题以政治正确为标准。以《行政法概要》为例,该书除了大量引用法律文本或者政策性文件和少量解释性的脚注,仅有的4个引证性的脚注都是经典著作(马克思、毛泽东各一次,列宁两次)。该书所论述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也几乎都是政治教条的直接搬引。在论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等命题时,政法法学尤其注重引用政治权威。张尚鷟教授的《中国行政法的理论与实践》是他在1980年代中期讲稿和报刊论文的汇集。除了个别解释性的脚注,作者所引用的全部是政治权威,包括引用《邓小平文选》40次(其中23次系一篇学习邓选的体会文章),引用《人民日报》11次(涉及领导讲话、中央政策和事件报道),引用政府工作报告1次,引用《列宁全集》1次,唯一的学术性的引用是提到作者先前的一篇文章(第256页)。[13] 在前述吉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编辑的《行政法论文选》的36篇论文中,总共5个引注,分别来自3篇文章;其中引用《列宁全集》1次,引用法学辞书2次,引用教科书1次,引用学术文章1次。学界普遍缺乏学术规范意识,学术积累浅薄因而可引用的学术文献匮乏,无疑是引注稀少的原因。但更深层的原因恐怕在于,那个年代的主题是鼓吹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建立行政法学,最好的论据似乎就是领导讲话。邓小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讲话,以及彭真的一个讲话,“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依靠政策,还要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办事”,在一段时间内被反复引用[14];中共历次代表大会的主题报告、中共中央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更是被频繁引用。
  政法法学并不限于行政法学初创时期。它紧扣时政,紧跟权威,不断与时俱进,延续至今。当中共中央提出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法学家马上提出,“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行政法学者则强调,“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行政法”。当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口号,行政法学者立即指出,“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当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学者随即论证和宣传“建构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
  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当初的政法法学为新生的行政法学谋得一席之地,也为加强行政法治赢得了一种政治合法性。直到今天,它仍然为行政法学研究和行政法治实践遮风挡雨。当前,学界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的呼吁、宣讲,同样有助于增进行政法学在社会公众和官方体制中的位置。只要我们的法制建设还需要政治权威的认同和推进,政法法学就不会消亡。但是,那些政治命题和政治话语离今天学术研究的核心主题似乎已经渐渐远去。以今天的标准的来看,它们似乎不够“学术标准”,甚至算不上学术文章。今天的学生再也不用、并且不宜写这种文章。从学术论著的数量来看,政法法学显然也已经不占主流。学术分工的结果,导致写这些文章成为学界领袖们的专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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