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经济、社会与法治探索》
岳金禄
【关键词】序;《经济、社会与法治探索》;《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第一辑
【全文】
有人说编辑是“为他人做嫁衣裳”,做的好尚可,否则有可能费力不讨好!可是鄙人对编辑工作有与此不同的认识。“编辑”作“对资料或现成的作品进行整理、加工”或“做编辑工作的人”[1]之解。由此可见,编辑有作动词(前一个含义)与作名词(后一个含义)之别。作为本辑的主编,不才也可算忝列编辑(名词意义上的)队伍;作为一个编辑,做的事自然是动词意义上的整理、加工之事。
虽然编辑的劳动中原创性的劳动较少,但是这种劳动也是创造性劳动之一。在下将创造分为两类:一是原创,二是编创。“创造”是指“想出新方法,建立新理论、作出新的成绩或东西”[2]。创造是指一种“增量”状态,不仅包括“无中生有”(褒义上的理解)型的原创,还包括“锦上添花”型的再创,而再创包含“编创”。
编创就是要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对之作一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3]的努力。编辑的意义有二:一是为原作品锦上添花,如检视相关的话语是否符合语法规范,是否有更简练的表达方式,有无错别字或不符合规范的标点符号。这些工作虽然琐碎,但是对于作品的成功问世却须臾不可阙如。试想一下,当我们读一篇文笔很好,但是错别字与不规范标点符号满篇的文章会作何感想?在历经“千辛万苦”,拜读大作后肯定在为作者惋惜:要是此文的编辑工作做好了,那该有多好!
编辑工作的第二个意义是倡导与恪守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学术的发展离不开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不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在合理使用的同时要注明出处,不能不加说明的将别人的成果轻易的“拿来”。学术规范就是遵循学术共同体的范式对学术论文严格的剪裁,做到规范、得体,为学术活动尤其是学术论文的写作提供一个范例。
学术道德的弘扬与学术规范的倡导都离不开编辑尤其是责任编辑的苦心孤诣的劳动。编辑是学术论文出生的“助产士”,是学术论文发表之前的最后一道栅栏,也是其第一个读者。编辑把关的严厉与否对良好学术风气的形成与否之意义关系甚大。纵观国内外很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如《哈佛法学评论》、《法学研究》、《经济学动态》等无不以审稿严格、学术要求高而享誉中外。
本刊第一辑囿于时间、精力及作者与编辑之水平,肯定无法与上述学术杂志相媲美,但是本刊的各位编辑都是以上述杂志为榜样,力争向他们看齐。当然,与其差距有多大,只能由读者诸君评定了。
在本刊的编辑过程中,我们认真执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辑规范》,并参考《法律科学》等杂志,尽量做到尽善尽美。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实际做到的与我们想要做到的还差的很远,这些差距只有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