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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消息的法律治理

  (七)在立法和司法实务上确立短信的证据效力。
  短信犯罪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事务,短信证据也是证据法领域的新课题。要惩治短信犯罪,必须确立短信的证据效力。目前在我国司法实务中,对短信的证据资格一般持肯定态度。但是,对短信的证据种类,在案件中的证明力和短信证据的收集等问题争议很大。所以,在立法上,应当尽快明确短信证据的证据资格,规定短信的证据归责、短信证据的 合法收集程序等,使打击短信犯罪更加有程序法上的依据。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电子签名法》公布以后,司法实践中已有短信息作为重要证据的案例。
  谢辞:
  尊敬的张老师:
  您好,这篇论文是我这学期学习电子商务法的总结和汇报。通过学习电子商务法,我已经初步掌握了该学科的基本知识体系,为以后的工作及研究奠定了初步的基础。然而我明白,电子商务法博大精深,难学难懂。今后我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如果有机会,我愿意继续向您请教还没有学到的知识。按照您的要求,我以能发表作为写作本文的标准,在写作过程中不敢有丝毫懈怠。值得一提的是,本文已经发表在《法制与经济》2006年的第二期。真诚地希望您对本文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在此,谨向张老师致以我最深深的敬意与诚挚的感谢!
  
【参考文献】【1】王雅霖、汪灵.关于手机短信息的法律思考.甘肃农业.2005年第四期
【2】楼佳蓉.论手机短信息污染侵权的法律规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6月.第15卷第2期
【3】孙占利.论通信短信息的法律规制.河北法学.2004年4月.第22卷第4期
【4】张旭.试论移动电话短信息作为证据的司法认定.法律适用.2005年11月.总第236期
【5】叶家红.手机非法短信息的危害及对策研究.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6】李海英.我国短信息立法问题初探.当代通信.2003年第17期
【7】涂龙科、徐秀红.短信犯罪初探.犯罪研究.2005年第4期
【8】沈箭飞.手机短信息热的“冷思考.移动通信.2001年第8期
【9】江敏.中国电信治理黑短信 黑短信已从违规到违法.上海青年报.2005年11月10日
【10】李长喜.短信息亟待立法规制.人民邮电报.2003年6月25日
【11】彭瑞财.垃圾短信成公害 信产部将出台管理规定.财经时报.2005年10月8日
【12】陈柏安、陈柏新.法律专家呼吁扫除垃圾短信.法制早报.200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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