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援助制度在高校的法律援助机构应该如何定位,在法律援助事业中应当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政府应当如何对其进行规范和指导的空白。这对大学生法律援助的获得资金资助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如我们法律援助学生向外拉社会赞助时,无法让赞助者对我们学生身份的信任,这样即使有些对法律援助事业热心人士想伸援助之手也会望而却步。
(二)政府资金投入少和各地区资金援助差距大
由于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没有达到西欧、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那种法律援助资金绝大多数来自国家政府投入的高度。政府的支持有很大的限度。但是总体上看,我国资金投入少,与中国有相似国情的印度,法律援助资金主要来自各级政府的拨款,尤其是中央政府和各邦财政的拨款。印度中央政府拨付给各级法援助局的经费就达约 10亿卢比(约合2273万美元),远远高于我国各级政府拨款的法律援助经费 ③ 。我国的法律援助的配套制度不完善,导致各级政府在执行中有难度,工作落实不到位,援助资金不能做到专款专用。甚者,一些政府对法律援助不重视,在年度预算中给法律援助的资金非常少。进而大学生法律援助得到的资金极或者没有 ,甚至没有。并且学校拨款少。
(三) 社会资助存在问题
国内还没有能够发展出一套完善的社会捐助机制,社会捐助的途径还不通畅,大多营利组织、商人、工薪阶层都不愿为法律援助的公益事业买单,这是由我国人们道德水准和公益事业所决定。 社会上、 甚至社会舆论 对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偏见。因此大学生法律援助机构得到社会 资助少。
(四) 资金本身问题
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机构自筹、自营资金难和管理有漏洞。由于法律援助机构在工作上受到许多的限制,如不允许给不符合法律援助的对象提供资助,这就为机构向他们要捐助的时,很难为自己的索要行为说理由。又如,禁止法援机构参与营利性活动。这样只能靠社会的捐助,无法实现自己的资金再生。 对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参加一些小规模的赢利性的活动给予扼杀。如不允许中心人员在社会上进行讲座并收起讲座费,用来贴补家用。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对自己的资金管理存在很多漏洞。由于中心人员大都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以及生活费都家里打点好,对理财一无所知。有经费就大把的花,对以后的开支没有预算。当没经费时候就向成员借,偿还能力拆,时间长,积累就多,中心最终无法支撑下去,只好宣布破产。大学生从事法律援助需要必要的花费,比如电话费、交通费、邮资、材料费、人员培训费等。而法律援助的需求在不断地递增,资金就更加紧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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