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大学生法律援助资金紧缺问题的探析
杨永明
【摘要】由于我国法律援助资金缺乏以及大学生法律援助还是新生事物,尚未引起政府和社会重视与关注,更难筹集到资金,而社会法律援助需求在逐日地增加,因而资金就成为大学生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瓶颈。瓶颈打碎最主要是政府资金投入以及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资金瓶颈 政府投入 资金自营 制度完善
【全文】
一、我国大学生法律援助现状
目前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着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突出。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断扩大,法院指定的刑事辩护案件也越来越多,公民要求法律援助的事项也逐渐呈现应接不暇之势。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短缺。据统计,目前国家每年拨付的法律援助经费平均每人不足 6分钱,远远低于实际需求①。由此可见我国法律援助经费紧缺和法律援助的需求扩大,以及社会、各级政府不重视法律援助,使法律援助资金尤为紧缺。目前全国高校设有法学院、系的达二百余所,法学专业学生人数有几十万之众。 不少高等校纷纷成立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学院或法学专业的学生志愿为社会法律援助提供无偿的服务。如南开大学成立大学生法律援助小组,华东政法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等高校成立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机构新生事物在发展。国务院近日公布的《
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公民提供法律援助。这将激起大学生法律援助的一个高潮。但我国法律援助资金短缺的境况, 政府拨款、学校支援少,因而大学生法律援助资金紧缺。大学生法援志愿者日益增多,广泛地开展法援工作,使符合受援对象的人们意识到应该去法援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社会法律援助的对象在不断扩大与资金的稀少的矛盾日益尖锐,给大学生 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面对资金的缺乏,不得不进行裁员,以致许多优秀的志愿者被排斥出中心;日渐增多的法援案件进行筛选,大都案件被舍弃。大学生法律援助资金瓶颈的问题凸现出来。
二、大学生法律援助资金瓶颈形成的原因
(一)体制问题
我国在法律、制度上不完善 ,导致资金白白流失的不良后果。各地区法律援助的对象划分的标准未给予具体的操作指导。 各地在制定经济困难标准时,要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既要考虑贫困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要兼顾地方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困难标准,并随着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不断调整,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但是,各地经济困难标准至少要保证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公民能得到法律援助。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高于这一标准,尽量降低门槛,使更多的人受益于法律援助制度 ② 。这些只是一种指导原则,缺乏具体的操作性 ,这对法律援助志愿者来说有难度。 大学生对法律援助的对象和费用分担上就存在很大的偏差。造成许多不该得到法律援助的对象得到援助,使中心费用支出大大增加。 法律上应该从各方面综合指标考虑然后给出具体的幅度数据,这样才能使需要得到援助的人及时获得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