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http://translaw.whu.edu.cn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立于1980年,是我国高校系统最早成立的国际法研究机构之一,也是我国法学学科中最早设立硕士点和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的单位之一。20多年来,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一直同时注重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并强调这些学科的交叉和综合研究,在中国国际法领域形成了分支学科和研究方向齐全、学科发展水平齐头并进、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突出、科研和教学成果领先的鲜明特色。2000年9月,本所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目前本研究所的主要科研任务是:
1.组织重大科研项目、产出重大科研成果,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为中国国际法的研究基地。
2.通过课程开发和研究,培养一流的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博士和硕士,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为中国国际法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3.通过参与制定全国性研究发展规划、主办国际和全国学术会议、接受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图书资料和信息网络,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为中国国际法的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
4.通过承揽实际部门委托的研究课题、派遣专兼职研究人员担任实际工作部门顾问,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为中国国际法的思想库和咨询服务基地。
为尽快实现把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建成全国一流的国际法研究基地。我们具体设想是:
1、逐步形成一支世界一流的、稳定的国际法研究队伍。韩德培教授等老一辈国际法学家已为本所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中青年国际法学者,余劲松、黄进、万鄂湘、曾令良等中青年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在中外国际法学术界确立了较高的学术地位,肖永平、李仁真、张湘兰、邵莎平等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各自的研究领域也占有显著的学术优势。这样一支精干、全研究方位(涵盖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研究队伍,在国内当属一流。鼓励本所专兼职教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国际合作研究,扩大本所在国际上的影响。
2、与世界一流的国际法研究机构建立和保持稳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关系。我们要求本所研究人员与一至二所国际一流的国际法研究机构保持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今后的主要任务是与上述机构扩大交流范围和形式,建立更加稳定的学术联系,争取更多的合作研究项目。
3、本所与联合国资料中心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建立了固定的资料交换关系,联合国还于1999年把武汉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列为联合国资料永久收藏图书馆,今后定期向本所寄送联合国的有关资料。今后,本所计划与国际法院、世界贸易组织、国际人权委员会、国际劳工组织、欧盟委员会、罗马统一私法协会等国际组织建立资料交换关系,使本所国际法研究更具权威性和实践性。
4、进一步加强与外交部条法司、对外经济贸易部条法司、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实践部门的咨询协作关系,使本所的科研成果能直接成为我国重大外交、外贸决策的依据。
5、出版一批能代表当代中国最高学术水平的国际法研究成果:“国际法系列丛书”和教科书。
建成中国一流的国际法研究基地应该是研究队伍素质最高、梯队最整齐、研究范围最广、研究成果最丰富、最能代表我国的整体研究水平、与国际上著名国际法研究机构保持紧密学术关系的研究机构。同时,它还应是中国的国际法资料中心,我国外交、外贸决策机关的思想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有信心建成这样一个研究基地。
为继续保持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作为我国最高水平的国际法研究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学术交流中心、资料中心和咨询中心,并力争在10年时间内,将它建设成为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到达世界先进水平的国际法研究基地。学校拟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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