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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开“农村商人之法律意识”的迷雾——一份来自“农村商人调查队”的社会调查报告

  普法要从娃娃抓起,这也是调查中我们所得到的启示。我们要像学语文政治一样学习法律。正如我们从小都会背的古诗词一样,也许当时我们不能领悟其中的道理,但是这对于我们的修养,我们的法律思维的培养却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甚至孩子在学法律,连不在读书的父母也会经常拿起法律课本检查孩子的功课,并且学习法律,潜移默化的使法律成为我们的一种习惯,一种思维,一种信仰。
  二、寻找传统道德与法律的切合点。传统的道德对于维护社会的安定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不能排除它与法律相冲突的负面影响。传统道德不可能灭失,法律也会长时间的存在并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是如何在现实中很好的利用这两种调节方式,已达到最好效果。在寻找切合点的算什么中,除应该加强法律知识普及的力度,提高民众法制理念水平,另外也要改善司法环境,各级司法部门依法执行职责,形成透明公正科学合法的司法机制,使民众认识到法律的重要作用,从而积极主动地学习和接纳法律知识,普法宣传为治标,而民众形成积极的法治理念为治本之策。对于普法宣传的改进,相关司法部门,应坚定自己的责任感,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作用,采取各种各样的普法手段,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通过易于群众接受的方式进行法律宣传。同时,更应引导民众自觉了解法律,扶助普法活动,保证法律普及的高质量。
  三、政府应积极发挥作用,针对农村商人职业存在的问题,应当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积极引导农村商人向着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并提供大量市场信息帮助商人更加正确的调整业务发展,趋利避害,只有商人在市场经济中找到找准自己的位置,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农思想带来的保守,避法的思想,也有利于商人事业的发展。
  四、权力行使的透明化,司法工作能做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在调查中,商人们普遍不选择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司法权利的滥用和诉讼效率的低下。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就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还有就是工作作风的转变!首先是社会监督方面,除了自身的监督之外,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和作用,包括媒体、个人的检举以及传统的国家权力部门的监督。其中媒体的作用不容忽视!其次是,司法机关应该转变工作作风,以缩短办案的时间,这样就需要司法机关自身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布以接受社会对其内部监督机制和程序流转问题的监督!而涉及司法环境改善的问题,应从司法者自身素质和机制改革着手进行,使司法部门有着深厚的基本功底,这是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另外应该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特别是注重普通民众对司法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在公民学法和守法的同时,形成用法和护法的自觉意识,并建立合理机制加以保护,充分发挥民众的力量。对于行政部门存在的问题,应改革行政部门的理念,树立起服务而不是管理的行政意识,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做到尊重民众,合情合理的依法行政。此外,就是加强对行政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工作,利用法律手段,保证行政活动的公开,透明运行,关键是提高公民自身素质,做到辨识真伪善恶,改变民众心中那种逆来顺受的心理,树立自己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针对不同年龄,文化程度造成的法制意识的差异区别,应着力于治理过去和防范未来,对形成定型法制思想的民众开展普法教育,针对性地纠正那些普遍存在的不合理的意识,而对那些尚未形成定型法律意识营造优秀合理的环境,利用各种方式教育他们,普及正确的法治理念,从而形成全社会正确的科学的法律意识。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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