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无论是TRIPS协议,还是美国以及欧盟,都对中国这样一个偌大的市场以及具有潜在的巨大威胁的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基于当前发达国家主宰着国际经济的结构,主导着国际经济的规则,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于一时间并无实际的反抗效果甚至是反抗能力,基于这样的一种外部环境,中国必须实施知识产权的强保护。
长远:中国无论是GDP,还是科学技术,都在以极为迅速的速度发展,中国的潜力同实力,以及在中国本土发生的奇迹,已经是有目共睹。在今后20年到30年的岁月里,能够吸收和管理多少知识资本,将是确定国家能否生存下去和繁荣与否的决定因素。[21]基于这样的一种条件,我认为,这种条件的实现并非建立在中国整个区域内人均GDP,中国各地经济实力有多强,中国现有企业的实力的基础之上。这种条件应该建立在:1,中国的GDP总量;2,国家投入科技研发的资金以及中国企业投入科技研发的资金,3,人才的数量以及质量,4,政府政策。而就这四个方面来说,中国要做到,并非是一件困难的事。由此,中国知识资产在未来必将会是迅猛发展的,也就是说中国未来会吸收到并管理大量的知识资本。基于这样一种合理的推测,从中国自身的长远利益来看,中国知识产权应该采取强保护。
另外,中国是第三世界的国家,经济保持了高速的增长势头,在国际社会中起到了越来越广泛且重要的作用。作为一个超级大国,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中,不仅要顾及我们的国际形象,还要尽可能的为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提供一些智慧,由此,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无论是于中国政府,还是与中国企业,都应该更加具有挑战性。当然,这并不是主要的原因。
(二),中国的现实国情(同知识产权有关的)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也仅仅是走过了二十多年;加入WTO以后,我们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两个大的因素直接决定了当前中国国情的复杂性。然而毋庸置疑的是:中国有着强大的实力与潜力。
具体说来:
在中国为加入WTO所进行的谈判的前6年中,谈判的一个最大的分歧就是:中国是不是市场经济(这个问题我们不展开来说)。然而在1992年,中国宣布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01年中国加入了WTO,中国向世界开放了市场,使中国的企业进入了国际的竞争中来,由此我们就应该遵守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然而随着中国关税壁垒的降低和消除,中国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危机。
于是矛盾产生了:
矛盾一:“激烈的国际竞争”(知识经济)同“国内多数企业竞争力的匮乏”(缺乏自主创新能力)
另外,中国幅员辽阔,再加上我国“先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的人,其他地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政策,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各不相同,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之中。中国的企业层次不齐,总体水平偏低,中国有如同海尔、华为、联想等的拥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大公司,然而更多的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毫无自主创新能力的小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