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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多维度分析——基于对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国际框架的考察

  此时,现代意义的专利制度出现了,即专利权的所有者向社会公布他的研究成果,从而换取公众在一定时期内承认他对研究成果的专有权,使其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就其研究成果而获得利益。其结果不仅促进了知识的发展(交流和传播科学情报),而且为知识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知识产权所有人基于此种知识产权而获利,这种“利益的获得”使人们努力学习和探索)。当然,专利制度真正在整个社会上起到鼓励发明的作用,时间还要更迟些,这大约开始于十九世纪前期的“工业革命”。
  那么,到底什么是知识产权呢?知识产权就是“在满足权利人法律赋予权益的基础上应当促使知识的传播,为全社会服务,以达到促进社会发展、经济进步的最大利益。在此意义上讲,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的法律也正是为了追求社会公众整体的利益”.[8]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私权)。
  (一)经济层面:
  然而,知识产权制度出现以后,“原本可以共享传播的知识、文化等公共财产,有些被纳入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范围,因而不再能到处传播,从此变成私人的利益……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本质是商业利益的,是产业界的各公司为维持其超额利润,而以‘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名义维持的。‘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保证商业经济考虑与社会文化的保护无关”。[9]而且,最近几年来,知识产权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不良的现象,诸如:抢注,超前专利战略等。[10]或者造成了知识产权领域内的局部混乱,或者抑制了知识的交流与进步。
  (二)政治层面:
  十九世纪,被称为现代经济学之父的艾佛烈•马歇尔一直认为,从长期来看,知识的增长是经济成长的一个主要引擎。而当前,许多国家都已经意识到了知识产权对于未来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成为发达国家进行国际竞争的重要武器、对外投资的重要资本,知识产权对于世界经济的影响日益增强。由于专利制度本身的特点使专利权这一“私权”又是具有垄断性质的“特权”,因此,专利权人在掌握专利权的同时,也就占领了他的“专利”领域的市场,在特定的时期内垄断整个国家主权领域范围内的市场。[11]另外,“发达国家总是竭力将其知识产权的优势转化为经济的优势、政治的优势”。[12]
  (三)知识层面:
  联合国《2000年人类发展报告》(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2001-making New Technologies Work for Human Development)曾经指出,根据世界银行对80个国家进行的调查显示,较严厉的知识产权法令并没有显著提高高科技产品的贸易量,实际上公开研究成果发明让其他人修改纠正,不寻求严厉的专利保护,反而能更进一步提高有关成果或发明的质量。这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们现代的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的缺陷(没有真正的发挥其应有的双重功能[13]),而这种缺陷是我们不可以接受的,因为其可能危害到人类知识的传播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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