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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来自“农村商人之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执法人员的素质使得农村商人对执法机关失去了信心。执法部门不能公正执法,以及现实中存在的执法部门一手遮天的现实,严重影响了农村商人对法律适用的正确判断,对法律丧失了信心,使得他们认为法律仅仅是执法者的法律,而不是维护农村商人合法权益的法律。
  第三,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时间过长,征收的费用过高所谓“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些情况也严重影响了农村商人对司法机关的信任,从而导致他们对法律失去信心。调查中大约有75.41%的人没有打过官司,而又过诉讼经历的人仅占24.59%,除了作为被告不得不进行的诉讼之外,主动进行的诉讼活动更是少之又少。在他们重复着这样一句话“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这很现实的反映了农村商人对司法人员的失望。
  在最后一题“您认为警察、检察官、律师、法官哪一个在您心中的形象好点”中有19.67%的受访者选择了放弃对该问题的回答,因为他们认为这几种职业的执业者的形象都不好,虽然有25.33%的选了警察,6.67%的选检察官,10.67%的选择了法官,34.67%选择了律师。,但是之所以选择的原因却出乎我们的意料。选择检察官的出于对他们的陌生,对其他选项失望只能选择检察官;选择法官的多是没有和公检法打过交道的,对其印象来自于媒体宣传;至于律师则是因为他们只要有钱就给办事还算贴心。比较而言选择警察的原因主要是得益于110的形象,人们认为他们能帮助来百姓解决些问题,平常接触的也较多,大部分的纠纷他们也会解决。所以对警察的印象就是,他们能给老百姓解决问题,需要的时候会出现在身边,有警察在附近,就有一种安全感。当然人有人对警察表现了极大地不满说他们出动不及时,警匪一家。由此看来我们的司法环境之现状真值得我们去好好地反省了。
  最后,普法宣传力度不够,缺乏持续性,民众了解法律途径单一。在136位被访者中,仅有不足5人提到过当地的普法宣传,而其余的约130位受访者大都是没有见到过或这是遇见过类似的普法宣传。即使在提到见过类似宣传的5人中,能记得或知道其宣传内容的仅有两个人,换句话说,我们在普法宣传方面所做得还太少,虽然每年公检法机关或相关的政府部门也会做些相关的法律宣传,但还是数量有限,持续的时间太短,普及面也太窄。再加上小商人了解法律的途径单一,有数据表明,在81.33%的受访者通过电视这一单一的途径了解法律。而通过网络的只占13.33%,且主要集中在18—40岁之间,其间所占比例为29.17%。并且在调查过程中受访者普遍反映网络实际上并不能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知识,使他们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感到很无助。
  此外,法律宣传也过分注重刑事犯罪方面。据调查了解,两地开展的几次普法宣传活动,内容多是一些关于“打黑除恶”维护社会治安,要求人们遵纪守法的法律知识。很少向民众宣传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特别是与民众密切相关的在遇到经济、民事纠纷时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受访者对法律的认识产生偏差,在回答我们的问卷中关于法律是什么的问题时,有27.86%的受访者选择了法律是对坏人的处罚,这与我们现在法律宣传过分的注重刑事犯罪不无关系。同时在普法的过程中,媒体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媒体又往往为了提高收视率,大多报道的是刑事案件,而且求奇求新,或是枯燥冗长的民事经济纠纷,反而忽视了老百姓身边的问题,这与普通老百姓的生活里的毕竟太远了,而与商人密切相关的就更少了,于是就出现脱节,使得学习法律的途径变得更加狭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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