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对司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评价不高,缺乏应有的信任。例如:在孤岛镇的调查中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外来人员子女的上学问题。当地由于教育资源不足,不允许外来人员子女在当地上学,造成这些孩子上学困难。在我们调查过程中,遇到孩子上学困难的问题时有70.67%的选择了自己解决,去寻找政府或者相关司法部门寻求帮助的仅占13.24%。他们找过学校,找过政府,孩子都过了入学的年龄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用他们的话说还不如托关系找熟人。这不仅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问题,在这种环境之下,他们更不可能会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们孩子的受教育问题,他们根本就想不到自己还有这么一条途径,即使知道了,他们会用,他们敢用么?这也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因为在“您认为法律和党的政策一样吗”一题中仅有19.85%的人选择“不一样”,由此可见,在当今的法治状况下,政府的公信力与法律的权威有着莫大的关系,甚至以“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来形容也不夸张。
第一,现实中大量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导致司法活动的作用大打折扣,由于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现象的普遍存在,大多数的农村商人都对司法失去信心,在我们的调查中当问到“您认为打官司对您解决困难有用吗?”虽然大多数的人都选择有用,比例占到了83.6%,但是他们在解释时,往往会说即使有用也不会选择打官司,因为司法腐败的现象太严重,选择法律“有用”只是一种理想状况。当然,有26.67%的受访者直接选择“打官司基本上没用”,10.67%的认为“一点用都没有”,更明显地反映出民众对不公正司法行为的强烈不满。
第二,暴力执法,不文明执法的问题严重。在调查中,我们询问了被调查者的一些具体的情况,有很多商人表示存在执法者与商人发生冲突的情况,有时甚至造成人员的伤亡。而引起这些事情的原因,主要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行为粗暴,言语不文明,不尊重甚至侮辱商人。
这一问题在第二调查地点——辛店镇比较严重,被访者反映比较多。执法人员作为法律与民众的桥梁,其执法的方式态度直接影响到法律在民众中的权威与形象。正如有的被访者感慨道“法是好法,就是被那些没人行的执法者给破坏了”。这就造成了即便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冲突,或者与执法部门发生冲突,也往往不会想到找政府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默默地承受。例如在当农村商人遇到政府部门乱收税时怎么办?有31.47%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自己吃亏认倒霉,他们认为政府权力大,司法机关也往往与行政机关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的权利不但得不到保障,还有可能受到行政执法机关的报复,甚至在我们调查的过程中多数受访者拒绝我们拍照,一看到我们记录或是拍照就缄口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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