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主立宪20年
刘大生
【关键词】党政关系
【全文】
1986年秋天,江苏省委党校的一位年青教师发问:“刘大生还是北大毕业的呢,怎么到现在连一篇文章都没有发表过?”
本人1983年6月从北大毕业,被分配到江苏省委党校当教师。三年多时间,基本没有上过课,也的确没有发表过一篇文章。那时,学校没有科研工作量考核之类的说法,我也不知道发表文章与职称有什么密切的关系,所以,文章几乎没有写。但是,最初的三年,我也没有闲着,我终于写出了四个字:党主立宪。12月初,在纪念
宪法颁布四周年的一次学术沙龙上,我公开宣布了这四个字。
这四个字的含义几乎不用解释,凡是懂得政治学常识的人一听就明白是什么意思。连我中学时代的一位语文老师,一听到党主立宪马上就提起英国的君主立宪。
意思很明白,周围的人大多赞成。但是,怎样才能让社会知道呢?公开发表?谈何容易!我想到了名片,然而,20世纪80年代的南京居然没有印名片的地方。于是,只好请北京的同学帮忙,北京的同学居然愿意帮忙。于是,党主立宪这四个字最先在我的名片上发表了。
1988年5月初,北大校庆90周年,法律系举办研讨会,在这个会上,我做了大约5分钟的发言,内容就是党主立宪。那天我原本可以讲15分钟,5分钟铺垫,10分钟阐述党主立宪的设想。但是,当我用5分讲完绝对党主制——直接党主制——间接党主制——党主立宪制这几个概念的时候,全场报以长时间的热烈掌声。从掌声中我已经明白,听众已经完全明白党主立宪是怎么回事了,我已经没有必要再做任何解释了,于是我当即宣布:“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后来,大约是5月中旬,北大校报《北京大学》在一篇综合报道中提到了我的发言,50字不到,但说我的党主立宪“出语惊人”。这是党主立宪四个字第一次见诸报端,这也是我与北大结缘27年以来,刘大生三个字在北大出版物上唯一一次亮相。
1989年7月,上海的《社会科学》趁着某种惯性,将我解释党主立宪的一篇文章发表了。同年11月,该刊发表了安徽社科院邸乘光先生的批评文章,说党主立宪不过是将错就错而已,根本不可行。我立即写了一篇应答文章寄给上海《社会科学》,但是,17年过去了,这篇应答邸乘光先生的文章一直未能正式发表。后来,在网络上,我将这篇文章称为“二论党主立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