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有局限还是审计失误——德勤审计科龙案评析
申展
【摘要】在科龙重大财务造假行为曝光后,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究竟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鉴于社会公众与会计职业对于审计功能的“期望差距”,我们必须理性地分析德勤未能发现科龙的财务造假是因为审计的固有局限还是由于德勤违反审计准则,存在审计失误。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为依据,以注册会计师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为标准,通过对德勤“科龙门”一案众多争议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德勤的确存在一系列的执业过失,应为此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关键词】德勤 科龙门 审计责任 期望差距
【全文】
“资本市场的风险来源于公司的商业行为,同时也来源于管理层的代理行为。由独立的会计师进行财务审计正是为了减少后一种风险而创设的制度。投资人或社会公众当然有权利依赖会计职业的服务,也有理由在会计职业未能充分履行职责时要求会计师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会计师也并非投资人的保险公司。商业运作的风险从来都是股东来承担的;管理层舞弊的风险也可能因为审计内在的局限性而最终需要由投资人来承担。”
——刘燕:《会计师民事责任研究:公众利益与职业利益的平衡》
随着证监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科龙和格林柯尔的立案调查,科龙在2001年至2005年间的重大财务造假问题渐渐公诸于众,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此期间为科龙提供审计服务的正是作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就其出具的两份保留意见和一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来看,并未揭示出科龙的假造行为。究其原因,是由于审计业务内在固有的局限,使得审计不可能揭示出所有财务造假;还是因为德勤违反审计准则存在执业过失,造成审计失败,这在社会民众、会计业界与德勤之间产生了众多争议。就笔者掌握的资料来看,目前证监会的最终处罚决定尚未出台,德勤一方以此为由三缄其口,而众多主张追究德勤审计责任的材料主观指责甚过理性分析,即使分析也多用其他审计人员的观点来判定德勤存在失误,实难令人信服。因此,有必要对德勤审计科龙一案进行全面的评析,公正地判断德勤的审计责任。
一、德勤“科龙门”案件回放[1]
2001年底,顾雏军掌控下的格林柯尔入主科龙。当年“ST科龙”的财务报表显示,其共计提坏帐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6.35亿元,导致巨亏15亿多元。时任审计师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值得注意的是,众所周知在安达信因为安然事件而破产后,其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业务一般都由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接收,而原为安达信客户的科龙、格林柯尔却聘请了德勤为其提供审计服务。
2003年3月28日,德勤为科龙2002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科龙当年的年报中,通过高达3.5亿元的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转回,实现净利润2亿多元。德勤对该份年报出具保留意见主要理由是不能确定年初科龙公司及合并的净资产是否真实,未取得科龙公司联营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认为应当调减科龙1亿元的净利润(其中包括转回的25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即使是调减后科龙仍然盈利,时任科龙公司董事长的顾雏军同意调帐,调减后科龙2002年的净利润是1亿元 。[2]由于科龙在2000年和2001年都是巨亏,2002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公布盈利,按照当时证监会的规定就可以免于退市,并脱掉ST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