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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公益性联合基金

  其次,亦官亦民。在我国,公益机构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是却是事业编制。这个事业单位,的确是咱们国家的特色,它官不官,民不民。由于这个原因,公益机构和行政机关就存在着交叉感染,更多的是公益机构被行政机关感染。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行政机关存在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腐化堕落的陋习,政府为解决这些问题当然付出了很大努力,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问题还在长时期相当大的范围内存在着。公益机构和行政机关走得太近,就不可避免的沾染这些毛病。我们看到,有一些公益机构的管理人员经常借外出考察为名出国旅游、借开研讨会为名铺张浪费,讲排场、摆阔气。一个不大的机构,一年的招待费就上万元!这花的可是社会为公益事业而募集的钱啊。但是,由于它具有官民双重身份,我们只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但也是拿它们没有办法。
  其次,外行运作。前文已述,基金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资源,是要遵循市场规律的。但我们的公益机构却并不是理财的行家里手。有人说了,这些钱本来就是用在公益事业的,不承担营利的职能。但是这种论调的错误就是用公益基金的使命抹煞基金的本质属性。我们组建一个基金,就是让它承担一个公益使命,我们当然希望这个基金越壮大越好,因为这样就可以引来更多的捐助,基金为实现公益使命所起的作用就更大。怎么来壮大基金?简单说就是募集更多的款,但是怎么来募集更多的款?就存在向潜在捐款人展现公信力的问题。你怎么说服潜在捐款人,告诉他们把钱放在你这里没有问题?这不外乎两方面,就是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体制的问题。管理体制前文已述,你是非官非民;资金合理使用就是你投入更少的钱却能办更大的事,就是资金利用效率的问题。公益事业并不是说,就是个钱袋子,哪里需要,你就往哪里撒,你还得担当起帐房先生的角色。只有这样,你才是个合格的公益机构,捐款人把钱放在你这里才会安心。但是,我们的公益机构现在就是个钱袋子,并不是管钱的专业主体。
  通过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由于基金的本质属性,由于公益机构自身的局限,有很多基金如果继续采取专项基金的路线走下去,前途一片漆黑。公益机构也在徘徊中成长,它们需要合作伙伴,注入新鲜血液,弥补自身的缺陷。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实践,联合基金应运而生。
  二、联合基金的特殊属性
  顾名思义,联合基金的特殊属性就是它的联合性。但这里的联合并不是两支基金的联合,而是多个主体联合设立一支基金。专项基金和联合基金的划分就是从设立主体的角度进行划分的。主体的联合运作就给基金注入多种血液,如果这多种血液能够相互融合,就会使得基金折射出兼收并蓄的光辉,既能保证其公益性,又能保证其效率性。因此,联合基金的联合性,实际上是指公益性和效率性双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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