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现当代,更进一步出现了更加重要的理论形态。我们可以看到,哈贝马斯的理论对二分法这样一个人类思考模式所进行的根本冲击,其主要是认为人类在认识论这个框架里面把主体和客体截然分开是不对的,为此提出“主体间性”的概念,认为真理的获得并不仅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蕴涵着主体和主体之间的关系。他在《知识与兴趣》这本名著中谈到,客观主义为科学虚构了一个按照规律构造的自足自在的世界事实,而掩盖了事实的先验结构。这个论断就是对科学主义的有力批判。其实早在他之前,譬如前面大家谈到的十九世纪初的狄尔泰在其《精神科学导论》——最近被翻译为《人文科学导论》——一书中就提出一个论断,认为自然科学最主要是“说明”世界,而人文科学则是“理解”世界,一个是explain,一个是understand,这是完全不同的。沿着这个脉络发展下去到了海德格尔,进一步发展了理解的学说,而到了海德格尔的学生迦达默尔——即哈贝马斯曾经论战过的同时代前辈那里,他也对科学主义和客观主义持有批判的态度。迦达默尔提出,自然科学的研究揭示的是真理,但人文社科的研究也是揭示真理的,只不过后者的真理,与自然科学所讲的那种完全可重复的、可检验的、完全客观的真理有所不同,但是不能说人文社会科学得出的真理,其价值就不如自然科学所揭示的真理。此外,在英美思想界,譬如说你们经济学界也比较熟悉的哈耶克,他对所谓的唯理主义、唯科学主义就有进行较为彻底的批判。就这一点而言,他的朋友波普尔也是属于这个阵营的。这一整类的冲击在西方都已经出现了,都向我们启示了一点,就是在西方哲学界、人文社科学界在方法论上实际上已经对科学主义进行了一定的反思和批判,而且有可能会开拓新的认识论的图景。我觉得这个现象比叶航兄刚才所提到的有关正义的神经学基础的那个“知识运动”意义更重大——那个是无法与近代的启蒙运动的历史意义相比较的,说其意义超过启蒙运动的历史,我也觉得是有点言过其辞的。而像西方思想界对科学主义的反思潮流,其出现以及不断的发展,我觉得才是真正有可能超越启蒙运动之意义的。当然,在对启蒙运动本身的反思潮流中,哈贝马斯本身对启蒙运动所确立的理性精神还是持有一定认恳态度的,但是许多人早就意识到了,除了理性之外,人类还需要道德生活、情感生活,还需有价值判断等等,这都是科学主义无法完全应对的领域。
西方思想界的这一动向对我们也是有启示的。我觉得,中国学人在人文科学的研究领域当中,也应该对科学主义进行反思,避免走向唯科学主义、科学至上主义的道路。在这里,那种认为只有科学才能提供真理,只有科学才是有用的,只有科学才能给人类带来幸福的一种态度、观念,我们基本上就可以称之为科学至上主义。而这种思想倾向在中国的语境中,也是有其历史传统与文化土壤的。大家都知道,近代以来,中国知识人所追求的两个价值,一个是德先生,另一个就是塞先生,以致到了意乱情迷的程度,如痴如醉的程度。你看北大那个百年老店,翻来覆去说的就是自己的这两面旗帜。我记得北大百年校庆还在“扬起这两面旗帜”的时候,我当时还在香港工作,读到报纸上有一个香港学者就专门嘲笑它,大致说的是西方对民主和科学都已经反思一百多年了,北大还在扬起这两面旧旗、破旗,还在不加反思地鼓吹科学主义和民主主义,而对它没有进行必要的反思。其实在西方,对民主也好,对科学也好,许多思想家都认识到了它们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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